中国铁建20局110米口径全向可动射电望远镜、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项目选厂及地表工程(钢材)联合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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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110米口径全向可动射电望远镜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半截沟石河子村。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893.42㎡,其中天线中心塔及附属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2630.5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4.84㎡,地下建筑面积:1025.72㎡。天线中心塔建筑层数:地上3层(顶层为结构空间),地下1层。中心塔建筑高度:22.466m(指室外地面至中心塔钢筋混凝土部分顶点高度)。
2.1.2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项目工业场地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直距约31km,运距约100km,路段为简易便道。自新源县城到达卡特巴阿苏金铜矿区工业场地,时速约20km/h,沿途要翻过3个小达坂,该路段下雨雪天通行困难,生产、生活物资靠新源县补给。 本工程总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合同总额22700万元。包括采矿工程(采矿办公楼);选矿工程(采选工业场地土方工程、中碎筛分车 间、中碎产品堆场、高压辊磨车间、综合选矿车间、浓缩车间、石灰乳制备车间、化验车间、药剂制备车间、空压机站、无轨设备维修间及材料库、机修车间、危废暂存库、选厂仓库、采选工业场地锅炉房、水源地取水设施、矿坑涌水处理车间、厂前回水池及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厂区综合管网、生活原水水池、尾矿输送泵房等)进行建安工程施工,中标金额为2.2792亿元,已被业主单位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挖土方27万m3,挖石方14.2万m3,填方15万m3;凝泥土浇筑6万m3,钢筋2200t,钢结构加工及安装4850t,墙面板1.42万m2,屋面板1.3万 m2,砌筑工程3718m3,门窗工程3520m2,涵洞300延米等。 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单位为新疆美盛矿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年平均气温8.5℃,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4.4℃,极端最低气温-27.7℃。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95℃,极端最高气温39.8℃。全年日照时数4442小时,日照时数2400—2700小时。太阳总辐射量133.8千卡/平方厘米。年降水量270—880毫米。水分蒸发量1300—2000毫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8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8月3
8时30分至2023年9月
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2023年9月2
9时00分。
2.1项目概况
2.1.1 110米口径全向可动射电望远镜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半截沟石河子村。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893.42㎡,其中天线中心塔及附属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2630.5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4.84㎡,地下建筑面积:1025.72㎡。天线中心塔建筑层数:地上3层(顶层为结构空间),地下1层。中心塔建筑高度:22.466m(指室外地面至中心塔钢筋混凝土部分顶点高度)。
2.1.2新疆新源县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选项目工业场地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直距约31km,运距约100km,路段为简易便道。自新源县城到达卡特巴阿苏金铜矿区工业场地,时速约20km/h,沿途要翻过3个小达坂,该路段下雨雪天通行困难,生产、生活物资靠新源县补给。 本工程总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合同总额22700万元。包括采矿工程(采矿办公楼);选矿工程(采选工业场地土方工程、中碎筛分车 间、中碎产品堆场、高压辊磨车间、综合选矿车间、浓缩车间、石灰乳制备车间、化验车间、药剂制备车间、空压机站、无轨设备维修间及材料库、机修车间、危废暂存库、选厂仓库、采选工业场地锅炉房、水源地取水设施、矿坑涌水处理车间、厂前回水池及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厂区综合管网、生活原水水池、尾矿输送泵房等)进行建安工程施工,中标金额为2.2792亿元,已被业主单位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挖土方27万m3,挖石方14.2万m3,填方15万m3;凝泥土浇筑6万m3,钢筋2200t,钢结构加工及安装4850t,墙面板1.42万m2,屋面板1.3万 m2,砌筑工程3718m3,门窗工程3520m2,涵洞300延米等。 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单位为新疆美盛矿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年平均气温8.5℃,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4.4℃,极端最低气温-27.7℃。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95℃,极端最高气温39.8℃。全年日照时数4442小时,日照时数2400—2700小时。太阳总辐射量133.8千卡/平方厘米。年降水量270—880毫米。水分蒸发量1300—2000毫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8月3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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