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移动2023年ICT工作台研发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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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针对ICT设备纳管能力缺失,缺少统一的管控和故障运维手段的问题,通过新建ICT工作台来实现统一监管和运维,提高服务品质。本期建设IT资源纳管、IT智能定障、运维自动化、IT服务台四大功能模块。
1.2 服务要求:满足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1.3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280万元(不含税)。
1.4 标包、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未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80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应答人自2020年7月起至应答截止之日止,须具有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工作台、运维管理、大数据分析、性能分析、资源调度、统一采集、智能化运维、网管系统开发等业绩)。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签订的总金额为准;框架类合同以上限签订金额为准,无合同上限金额的以该合同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若无订单(结算单) 则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应答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等证明材料:
①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标的)、合同大签页面等;凡提供框架合同无上限金额的,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②订单(或结算单)须由甲方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订单(或结算单) ;
③发票真实性证明材料: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或发票开具单位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开具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等;
④业绩日期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无上限金额的以有效的订单或结算单签字/盖章日期或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5)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6)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的。
2.5应答人应承诺遵守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并未被纳入陕西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6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为2023年09月018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8时00分(北京,下同)
1.2 服务要求:满足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1.3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280万元(不含税)。
1.4 标包、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未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80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 |
网管软件 |
许可 |
1.000 |
2.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应答人自2020年7月起至应答截止之日止,须具有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工作台、运维管理、大数据分析、性能分析、资源调度、统一采集、智能化运维、网管系统开发等业绩)。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签订的总金额为准;框架类合同以上限签订金额为准,无合同上限金额的以该合同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若无订单(结算单) 则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应答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等证明材料:
①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标的)、合同大签页面等;凡提供框架合同无上限金额的,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②订单(或结算单)须由甲方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订单(或结算单) ;
③发票真实性证明材料: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或发票开具单位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开具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等;
④业绩日期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无上限金额的以有效的订单或结算单签字/盖章日期或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5)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6)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的。
2.5应答人应承诺遵守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并未被纳入陕西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6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为2023年09月018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8时0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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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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