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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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发改〔2022〕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延城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延城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涉及19个社区,共计16319户,改造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6250平方米,改建停车场6600平方米、人行步道3200平方米,铺设雨污管道16000米、燃气管道11200米、供水管网1100米、管线下地3500米,立面改造75000平方米,景观绿化16200平方米,配套公共楼道整修、化粪池、边坡及挡墙;购置安装照明设施600盏,电动车充电桩500个、消防设施、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及智能化安防管理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2.1亿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497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670号)标准(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发改价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计取监理费,监理费以建安价17497万元为计费基数,监理费=349.6476万元*50%=174.8238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和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8.2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3.8.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3.8.4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8.5 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8.6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zjt.fuj ian.gov.cn/wsbs/)”,“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员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3.8.7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8.8本项目资格和评分标准中总监同类、同等的业绩应为竣工验收合格。。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08:30:00至2023年9月208:3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发改〔2022〕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延城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延城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涉及19个社区,共计16319户,改造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6250平方米,改建停车场6600平方米、人行步道3200平方米,铺设雨污管道16000米、燃气管道11200米、供水管网1100米、管线下地3500米,立面改造75000平方米,景观绿化16200平方米,配套公共楼道整修、化粪池、边坡及挡墙;购置安装照明设施600盏,电动车充电桩500个、消防设施、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及智能化安防管理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2.1亿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497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670号)标准(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发改价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计取监理费,监理费以建安价17497万元为计费基数,监理费=349.6476万元*50%=174.8238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和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8.2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3.8.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3.8.4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8.5 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8.6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zjt.fuj ian.gov.cn/wsbs/)”,“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员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3.8.7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8.8本项目资格和评分标准中总监同类、同等的业绩应为竣工验收合格。。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08:30:00至2023年9月208:3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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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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