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二局徐州3号线、大桥局北沿江、十四苏州6号线、十六局宁淮、十五局燕子矶地下空间、二十局长湖申线航道、二十四新锡快速路、陆泾路南延、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城建集团泗港花苑项目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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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常规机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1.2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梁场分部(江都制梁场)。业主: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江苏省、上海市投入的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
1.3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业主: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江苏省、上海市投入的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
1.4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燕子矶G32AG29C地块地下空间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南京华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华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5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VI-TS-09标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6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改建工程施工项目CHSXD-SG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项目自筹。
1.7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 XXKS14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00%。
1.8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陆泾路南延(至和西路-苏虹西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资金来源为:100%政府出资。
1.9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TLDD-SG5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10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泗港花苑(一期)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经理部。业主: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100%。
1.11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淮城际铁路站前2标项目部。业主: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江苏省政府投资。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全线线路长约6.5km,分南北两段,共设6座车站;换乘车站2座,平均站间距为1.3公里,最大站间距2074米,最小站间距885米。项目开、竣工为2023年5月至206月,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蟠桃村站、蟠桃山站、驮蓝山路站(不含4号线部分)、金山桥副中心站(不含物业部分)、徐刚医院站及相邻区间的动力照明系统、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通风空调设备安装、设备区装修工程等相关工作。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2月2,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12月1。
2.1.2 工程概况为: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HSZQ-11标段位于扬州市、泰州市境内,正线DK271+630~DK316+172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44.54公里,含通泰扬特大桥(含扬州东高架站)44.54公里,扬州东动走线和存车场。设11#、12#梁场共同承担标段内1188孔箱梁制、运、架。
江都制梁场设置于DK291+600处,目前规划占地面积134.9亩,主要承担了DK271+630~DK298+329范围内732孔箱梁预制施工任务,其中双线32m箱梁668榀,双线24m箱梁63榀,非标箱梁1榀。
2.1.3 工程概况为:合宁铁路4标位于合肥市肥东县,线路起于高亮乡,经包公镇、石塘镇,终于肥东县。起讫里程:DK508+317.35~DK530+454.31,全长22.137km,其中桥梁4座21.225km,路基3段0.912km;桥梁总占比95.88%。本标段制架梁517孔(其中40米双线473孔,32米双线44孔)。施工无砟轨道61.761Km。
2.1.4 工程概况为:苏州轨道交通VI-TS-09标位于工业园区,线路沿中新大道东东西向敷设,标段起于金鸡湖东盾构工作井,止于苏胜路站,线路全长2.72km。本标段包括两站三盾构区间及两座桥梁的拆复建,分别是中塘公园站(6号线、8号线和12号线及换乘围合区域)、南施街站两个车站;金鸡湖东盾构工作井~中塘公园站区间、中塘公园站~南施街站区间、南施街站~苏胜路站区间共计三个盾构区间、龚巷桥及金鸡墩内部会所消防桥拆桥及复建。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年6月3。
2.1.5 工程概况为:本项目按三级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对平望大桥和芦墟大桥实施改建,对航道部分护岸拆除重建,并配布助航设施及附属工程等。改建护岸共 724 米。其中芦墟大桥位于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跨太浦河,桥轴线与航道夹角约90°,按内河Ⅲ级航道通航净空标准改建。主桥采用99.2m 跨径的钢管砼系杆拱桥,引桥采用 25m、40m 跨径的预应力砼组合箱梁。桥跨布置为:40+99.2+40+25m,桥长为 204.96m,桥宽28.8m。路线起终点与原有老路顺接,路线总长 330m。平望大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横跨太浦河,桥轴线与航道夹角约 90°,按内河Ⅲ级航道通航净空标准改建。主桥采用 60+110+60m的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梁,引桥采用 20m 的预应力砼空心板。桥跨布置为:10×20+(60+110+60)+10×20m,桥梁全长为 631.12m,桥宽 26m。路线总长 958m。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9月2(预计),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月1(预计)。
2.1.6 工程概况为:XXKS14标段南起老锡沙路,桩号为K28+225.286,接XXKS13标段高架向北,采用连续高架跨越老锡沙路、锡太高速、斗山互通连接线、锡沙路、团结路、泾丰路后止于黄泥坝桥北侧,与XXKS15标段相衔接,里程长度为2.690km。项目用料主要为钢筋、混凝土及各种零星辅助材料。项目开工日期:2023-11-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6-30。
2.1.7 工程概况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陆泾路南延(至和西路-苏虹西路)大致呈南北走向,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北起现状至和西路交叉口,南至现状苏虹西路,全长约856m,双向4车道,由北往南下穿沪宁城际铁路、沪宁铁路,与娄江大道平交后跨越娄江,其中至和西路~娄江大道段为现状道路,至和西路交叉口仅压缩中分带进行渠化展宽,铁路下穿段维持现状,娄江大道以南段结合跨娄江桥新建。娄江大道结合跨娄江桥梁建设同步抬高改造,娄江大道工程范围西起“四改六”项目工程分界,东至陆泾河桥西侧,全长541.23m。C匝道引坡位于抬高段,同步抬高改造。苏虹西路结合陆泾路新建进行渠化改造,全长321.7m。项目开工日期:2023.7,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8。
2.1.8工程概况为: 1.新建主线高架桥快速路
本标段新建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主线高架桥起点(K11+094.384)位于钟楼区的振中路,沿腾龙路向北,跨越G312国道至钟楼区界,终点里程(K14+005.884),标段全长约2.912km,在振中路、G312国道设置落地匝道出入口。
主线高架桥采用预制拼装小箱梁、钢混组合梁、钢箱梁、悬浇梁等上部结构形式,下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盖梁桥墩,等宽段桥墩采用预制拼装工艺,变宽段桥墩采用预制及现浇桥墩工艺,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均为摩擦桩。
2.新建匝道桥
匝道桥有振中路NA、NB匝道桥,G312SA、SB匝道桥,G312NA、NB匝道桥6座,长度共计1221.5延米。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砼小箱梁,简支桥面连续,跨路采用钢混叠合梁。下部结构采用预制拼装倒T型盖梁柱式墩。桥台采用整体式桥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均为摩擦桩。
3.地面辅路及辅道桥
本标段地面辅路里程为FDK11+094~FDK14+006,全长2.912km。设计线位中心线位于老路西侧,局部路段老路与设计道路东半幅重叠,受雨污管线开挖影响,重叠部分老路利用率低,本标段一般路段按新建考虑;现状G312交叉口大部分位于设计范围内。
本标段地面辅道桥设岳溪河桥、前梅河桥各1座,长度均为25米。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桥台采用桩基础。
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7月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4月2。
2.1.9 工程概况为:2023年3月13日,以城建公司资质中标的南京燕子矶G32A地块地下空间总承包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为4356.51万元,合同工期暂定为297天。2023年3月13日,以城建公司资质中标的南京燕子矶G29C地块地下空间总承包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为3168.39万元,合同工期暂定为408天。
G32A地块项目开工日期:2023.3.13
G32A地块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1.3
G29C地块项目开工日期:2023.3.13
G29C地块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4.25。
2.1.10 工程概况为:泗港花苑(一期)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工作。该项目为建筑工程(含住宅及配套商业),总占地面积约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包括住宅7.7万平方米,配套用房0.3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7月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施工周期为67历天。
2.1.11 工程概况为:本标段位于宁淮城际铁路淮安段站前工程施工2标段,即新建宁淮城际铁路洪泽站出站端路桥分界处至苏皖省界,里程范围:DK57+010.525至DK95+766.416,标段长度38.707km。洪泽至金湖双线特大桥、金湖-省界(江苏与安徽)双线特大桥、金湖站,制(存)梁场1处,拌和站3处。总造价29.6亿元。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2月3。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3年09月0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常规机电安装及设备区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1.2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梁场分部(江都制梁场)。业主: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江苏省、上海市投入的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
1.3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业主: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江苏省、上海市投入的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
1.4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燕子矶G32AG29C地块地下空间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南京华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华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5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VI-TS-09标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6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长湖申线(京杭运河-苏沪省界段)航道整治工程桥梁改建工程施工项目CHSXD-SG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项目自筹。
1.7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 XXKS14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00%。
1.8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陆泾路南延(至和西路-苏虹西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资金来源为:100%政府出资。
1.9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二期工程TLDD-SG5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10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泗港花苑(一期)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经理部。业主: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100%。
1.11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淮城际铁路站前2标项目部。业主: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江苏省政府投资。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全线线路长约6.5km,分南北两段,共设6座车站;换乘车站2座,平均站间距为1.3公里,最大站间距2074米,最小站间距885米。项目开、竣工为2023年5月至206月,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蟠桃村站、蟠桃山站、驮蓝山路站(不含4号线部分)、金山桥副中心站(不含物业部分)、徐刚医院站及相邻区间的动力照明系统、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通风空调设备安装、设备区装修工程等相关工作。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2月2,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12月1。
2.1.2 工程概况为: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HSZQ-11标段位于扬州市、泰州市境内,正线DK271+630~DK316+172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44.54公里,含通泰扬特大桥(含扬州东高架站)44.54公里,扬州东动走线和存车场。设11#、12#梁场共同承担标段内1188孔箱梁制、运、架。
江都制梁场设置于DK291+600处,目前规划占地面积134.9亩,主要承担了DK271+630~DK298+329范围内732孔箱梁预制施工任务,其中双线32m箱梁668榀,双线24m箱梁63榀,非标箱梁1榀。
2.1.3 工程概况为:合宁铁路4标位于合肥市肥东县,线路起于高亮乡,经包公镇、石塘镇,终于肥东县。起讫里程:DK508+317.35~DK530+454.31,全长22.137km,其中桥梁4座21.225km,路基3段0.912km;桥梁总占比95.88%。本标段制架梁517孔(其中40米双线473孔,32米双线44孔)。施工无砟轨道61.761Km。
2.1.4 工程概况为:苏州轨道交通VI-TS-09标位于工业园区,线路沿中新大道东东西向敷设,标段起于金鸡湖东盾构工作井,止于苏胜路站,线路全长2.72km。本标段包括两站三盾构区间及两座桥梁的拆复建,分别是中塘公园站(6号线、8号线和12号线及换乘围合区域)、南施街站两个车站;金鸡湖东盾构工作井~中塘公园站区间、中塘公园站~南施街站区间、南施街站~苏胜路站区间共计三个盾构区间、龚巷桥及金鸡墩内部会所消防桥拆桥及复建。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年6月3。
2.1.5 工程概况为:本项目按三级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对平望大桥和芦墟大桥实施改建,对航道部分护岸拆除重建,并配布助航设施及附属工程等。改建护岸共 724 米。其中芦墟大桥位于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跨太浦河,桥轴线与航道夹角约90°,按内河Ⅲ级航道通航净空标准改建。主桥采用99.2m 跨径的钢管砼系杆拱桥,引桥采用 25m、40m 跨径的预应力砼组合箱梁。桥跨布置为:40+99.2+40+25m,桥长为 204.96m,桥宽28.8m。路线起终点与原有老路顺接,路线总长 330m。平望大桥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横跨太浦河,桥轴线与航道夹角约 90°,按内河Ⅲ级航道通航净空标准改建。主桥采用 60+110+60m的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梁,引桥采用 20m 的预应力砼空心板。桥跨布置为:10×20+(60+110+60)+10×20m,桥梁全长为 631.12m,桥宽 26m。路线总长 958m。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9月2(预计),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月1(预计)。
2.1.6 工程概况为:XXKS14标段南起老锡沙路,桩号为K28+225.286,接XXKS13标段高架向北,采用连续高架跨越老锡沙路、锡太高速、斗山互通连接线、锡沙路、团结路、泾丰路后止于黄泥坝桥北侧,与XXKS15标段相衔接,里程长度为2.690km。项目用料主要为钢筋、混凝土及各种零星辅助材料。项目开工日期:2023-11-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6-30。
2.1.7 工程概况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陆泾路南延(至和西路-苏虹西路)大致呈南北走向,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北起现状至和西路交叉口,南至现状苏虹西路,全长约856m,双向4车道,由北往南下穿沪宁城际铁路、沪宁铁路,与娄江大道平交后跨越娄江,其中至和西路~娄江大道段为现状道路,至和西路交叉口仅压缩中分带进行渠化展宽,铁路下穿段维持现状,娄江大道以南段结合跨娄江桥新建。娄江大道结合跨娄江桥梁建设同步抬高改造,娄江大道工程范围西起“四改六”项目工程分界,东至陆泾河桥西侧,全长541.23m。C匝道引坡位于抬高段,同步抬高改造。苏虹西路结合陆泾路新建进行渠化改造,全长321.7m。项目开工日期:2023.7,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8。
2.1.8工程概况为: 1.新建主线高架桥快速路
本标段新建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主线高架桥起点(K11+094.384)位于钟楼区的振中路,沿腾龙路向北,跨越G312国道至钟楼区界,终点里程(K14+005.884),标段全长约2.912km,在振中路、G312国道设置落地匝道出入口。
主线高架桥采用预制拼装小箱梁、钢混组合梁、钢箱梁、悬浇梁等上部结构形式,下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盖梁桥墩,等宽段桥墩采用预制拼装工艺,变宽段桥墩采用预制及现浇桥墩工艺,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均为摩擦桩。
2.新建匝道桥
匝道桥有振中路NA、NB匝道桥,G312SA、SB匝道桥,G312NA、NB匝道桥6座,长度共计1221.5延米。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砼小箱梁,简支桥面连续,跨路采用钢混叠合梁。下部结构采用预制拼装倒T型盖梁柱式墩。桥台采用整体式桥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均为摩擦桩。
3.地面辅路及辅道桥
本标段地面辅路里程为FDK11+094~FDK14+006,全长2.912km。设计线位中心线位于老路西侧,局部路段老路与设计道路东半幅重叠,受雨污管线开挖影响,重叠部分老路利用率低,本标段一般路段按新建考虑;现状G312交叉口大部分位于设计范围内。
本标段地面辅道桥设岳溪河桥、前梅河桥各1座,长度均为25米。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桥台采用桩基础。
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7月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4月2。
2.1.9 工程概况为:2023年3月13日,以城建公司资质中标的南京燕子矶G32A地块地下空间总承包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为4356.51万元,合同工期暂定为297天。2023年3月13日,以城建公司资质中标的南京燕子矶G29C地块地下空间总承包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为3168.39万元,合同工期暂定为408天。
G32A地块项目开工日期:2023.3.13
G32A地块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1.3
G29C地块项目开工日期:2023.3.13
G29C地块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4.25。
2.1.10 工程概况为:泗港花苑(一期)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工作。该项目为建筑工程(含住宅及配套商业),总占地面积约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包括住宅7.7万平方米,配套用房0.3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7月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施工周期为67历天。
2.1.11 工程概况为:本标段位于宁淮城际铁路淮安段站前工程施工2标段,即新建宁淮城际铁路洪泽站出站端路桥分界处至苏皖省界,里程范围:DK57+010.525至DK95+766.416,标段长度38.707km。洪泽至金湖双线特大桥、金湖-省界(江苏与安徽)双线特大桥、金湖站,制(存)梁场1处,拌和站3处。总造价29.6亿元。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2月3。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GC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业主推荐厂家名录详见:附表2。 |
GC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一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业主推荐品牌:沙钢、永钢、宝钢。 |
GC03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业主推荐厂家名录详见:附表3。 |
GC04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产品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合同签订需根据我项目上级单位要求条款签订,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业主厂家推荐:沙钢、永钢、中天、申特(圆钢除外)或同类品牌钢厂。 |
GC05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钢材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业主推荐厂家为:沙钢集团、中天钢铁集团、江苏永钢集团、新兴铸管、西城、长达、杭钢古剑、江苏鸿泰、富钢等(所供当批规格货物必须对应“我的钢铁网”无锡地区网价有报价信息的钢厂)。 |
GC06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7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人民币;营业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钢厂推荐品牌为:南京钢铁、江苏永刚、江苏沙钢、中天钢铁、冷水江钢铁;如供应抗震钢筋,按照同品牌普通钢筋网价进行结算。 |
GG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XC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证明书,不少于一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YMJ |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防落梁挡块、支座钢板生产厂家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实收资本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以上材料,中铁十六局物贸公司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后可参与投标,授权厂家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②、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③、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④、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⑤、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防落梁挡块、支座钢板月生产供应能力具备不低于100吨以上的能力,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要。我方需派出技术人员对投标前三名厂家资质、生产能力、供应能力、综合服务进行实地考察,对厂区区域简陋,主材料及配件等验收标准达不到要求的,有权选择是否合作。中标单位需根据业主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设计方案需报备业主开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合同采购。 ⑥、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⑦、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
CY01-02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至2022年)财务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新注册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ⅰ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ⅱ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ⅲ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ⅳ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ⅴ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CY03-05 |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柴油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严禁以地炼油产品以次充好。 ②、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③、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④、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⑤、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⑥、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⑦、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⑧、柴油必须提供“成品油经营资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真实、详细地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3年09月0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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