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天润电力设计院2023年第五批非物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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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青海天润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注册后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承包(服务)商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及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1)”
2.2应答保证金
2.2.1所有应答标包开封文件中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凭据,同批次应答多个包的只缴1个应答报价金额最大包的保证金,按下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应答保证金,对应金额按所应答报价金额最大包计算:
3 承包(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承包(服务)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承包(服务)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承包(服务)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承包(服务)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承包(服务)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承包(服务)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8)其他通用资格要求。
3.2 承包(服务)商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承包(服务)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7各承包(服务)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8其他要求: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09月0起至2023年09月117:00(北京,节假日不休息),注册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承包(服务)商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及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1)”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001 |
技术服务 |
2.2应答保证金
2.2.1所有应答标包开封文件中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凭据,同批次应答多个包的只缴1个应答报价金额最大包的保证金,按下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应答保证金,对应金额按所应答报价金额最大包计算:
每包的应答价格 |
应答保证金(元) |
20万以下(不含20万) |
可免于提交应答保证金 |
20万-50万(含20万) |
4,000 |
50万-100万(含50万) |
10,000 |
100万-200万(含100万) |
20,000 |
200万-300万(含200万) |
40,000 |
300万-500万(含300万) |
60,000 |
500万-700万(含500万) |
100,000 |
700万-1000万(含700万) |
140,000 |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
200,000 |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
400,000 |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
600,000 |
4000万及以上(含4000万) |
800,000 |
3 承包(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承包(服务)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承包(服务)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承包(服务)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承包(服务)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承包(服务)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承包(服务)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8)其他通用资格要求。
3.2 承包(服务)商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承包(服务)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7各承包(服务)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8其他要求: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09月0起至2023年09月117:00(北京,节假日不休息),注册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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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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