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重点区域扬尘控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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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重点区域扬尘控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重点区域扬尘控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7,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以来任意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重点区域扬尘控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重点区域扬尘控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3年09月0 至 2023年09月13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3年09月2 09时30分00秒 (北京)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重点区域扬尘控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重点区域扬尘控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7,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以来任意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重点区域扬尘控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重点区域扬尘控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3年09月0 至 2023年09月13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3年09月2 09时30分00秒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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