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公告
日期:2023-09-0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金沙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1900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7 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越野车两辆。2、一般执法用车7辆。其中2辆车型为商务车;5辆车型为新能源SUV。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 1 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 1 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 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1 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3年以来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并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
为投标报名开始
至投标截止
之间(开标当日以采购方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1.8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 本项目不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必须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特定资格要求。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即开标时统 一审查,提供资料不全或资料无效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9月0
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1
23时59分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1900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7 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越野车两辆。2、一般执法用车7辆。其中2辆车型为商务车;5辆车型为新能源SUV。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 1 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 1 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 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以来任意1 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3年以来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并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交二航局(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怡心湖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05
-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于洪新城92-1地块项目砌块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5
-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于洪新城92-1地块项目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5
- 江西省科技馆展教服务外包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4-04
- 丘北县精神康复示范社区创建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4
- 中宁县公安局城区居民小区出入口和农村重点地区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4
- 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大连新机场项目自卸车、履带式挖掘机租赁招标公告 2025-04-04
- 中交建筑赤峰中环路项目排水管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4
- 和平区市容治理项目道路及绿化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2025-04-04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分公司神瓦铁路4标项目自购物资(中空锚杆)竞谈公告(一次)招标公告 2025-04-04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中宁县公安局城区居民小区出入口和农村重点地区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网络安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吴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重大课题研究、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包二)招标公告
- 县以上建成区0﹒1米航摄影像获取及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2025招标公告
- 2025年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第三方评估项目2025招标公告
- 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三期工程家具类采购2025招标公告
- 智能解译样本库和地物光谱库建立技术服务2025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