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至佛山(含)段工程GZSG1标项目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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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已由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至佛山(含)段工程GZSG1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广湛高铁GZSG-1标,正线设计里程DK1+060~DK8+636.94,联络线设计里程TXLXDK0+155.6~TXLXDK7+957.39,利用广茂单线引入广州站过渡工程设计里程GDDK0+860~GDDK1+300。线路主要穿越广州市越秀区及荔湾区。正线线路长度7.577km,联络线线路长度7.802km,引入过渡段工程长度0.44km。主体结构有路基工程长度2.97km,双层框架工程正线长度1.392km,联络线长度1.715km。桥梁工程单线中桥1座0.0762km,双线中桥1座0.0435km,双线特大桥2座(珠江四线特大桥)9.0356km。本标段桥梁桩基2495根,承台253个,墩身253个,简支钢桁梁3孔,连续钢桁梁2联,支架现浇简支梁6孔,现浇连续梁7联,连续刚构5联。路基及站场路基土石方201207方,涵洞80.24横延米/4座。人行天桥3处,跨线公路桥1处。地基处理形式主要有基底填筑垫层、水泥(混凝土)置换桩、基底夯实、土工合成材料等。本标段合同金额16.7亿。本标段计划总工期:94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备年产 10 万吨以上的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粉煤灰必须是电厂风选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投标物资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8)其他要求:
①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若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提供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函,同时提供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授权函或合同协议书,并年度分销份额必须在20%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可对同种物资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粉煤灰同一投标人在同种物资中只允许中一个包件,其中同一粉煤灰生产商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3.2声测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声测管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备年产 100 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设施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可对同种物资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声测管同一投标人在同种物资中只允许中一个包件,其中同一声测管生产商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3.4土工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可对同种物资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土工材料同一投标人在同种物资中只允许中一个包件,其中同一土工材料生产商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3.5预埋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6压浆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7直螺纹套筒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8外加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外加剂厂家年生产量不低于10万吨(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须具备C50以下混凝土用减水剂和C50及以上混凝土用减水剂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其他要求:
①外加剂供应商应在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外加剂优选名录内。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可对同种物资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外加剂同一投标人在同种物资中只允许中一个包件,其中同一外加剂生产商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3.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月-至今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1年-2022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到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10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件金额见包件划分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至2023年9月1,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已由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至佛山(含)段工程GZSG1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广湛高铁GZSG-1标,正线设计里程DK1+060~DK8+636.94,联络线设计里程TXLXDK0+155.6~TXLXDK7+957.39,利用广茂单线引入广州站过渡工程设计里程GDDK0+860~GDDK1+300。线路主要穿越广州市越秀区及荔湾区。正线线路长度7.577km,联络线线路长度7.802km,引入过渡段工程长度0.44km。主体结构有路基工程长度2.97km,双层框架工程正线长度1.392km,联络线长度1.715km。桥梁工程单线中桥1座0.0762km,双线中桥1座0.0435km,双线特大桥2座(珠江四线特大桥)9.0356km。本标段桥梁桩基2495根,承台253个,墩身253个,简支钢桁梁3孔,连续钢桁梁2联,支架现浇简支梁6孔,现浇连续梁7联,连续刚构5联。路基及站场路基土石方201207方,涵洞80.24横延米/4座。人行天桥3处,跨线公路桥1处。地基处理形式主要有基底填筑垫层、水泥(混凝土)置换桩、基底夯实、土工合成材料等。本标段合同金额16.7亿。本标段计划总工期:94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备年产 10 万吨以上的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粉煤灰必须是电厂风选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投标物资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8)其他要求:
①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若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提供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函,同时提供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授权函或合同协议书,并年度分销份额必须在20%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可对同种物资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粉煤灰同一投标人在同种物资中只允许中一个包件,其中同一粉煤灰生产商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3.2声测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声测管投标物资生产商应具备年产 100 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设施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可对同种物资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声测管同一投标人在同种物资中只允许中一个包件,其中同一声测管生产商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3.4土工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可对同种物资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土工材料同一投标人在同种物资中只允许中一个包件,其中同一土工材料生产商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3.5预埋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6压浆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7直螺纹套筒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8外加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外加剂厂家年生产量不低于10万吨(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须具备C50以下混凝土用减水剂和C50及以上混凝土用减水剂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提供2021、2022年(近两年)度纳税信用状况信息查询截屏”且不接受查询结果是”C、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其他要求:
①外加剂供应商应在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外加剂优选名录内。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⑤投标人可对同种物资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外加剂同一投标人在同种物资中只允许中一个包件,其中同一外加剂生产商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3.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月-至今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1年-2022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到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10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件金额见包件划分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至2023年9月1,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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