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V谷·IMC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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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岭南V谷·IMC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广州金邦有色合金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州金邦有色合金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岭南V谷·IMC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2.2项目编号:0835-230G52103941
2.3项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百湖村湾谷新村路50号
2.4工程建设规模:建安工程费规模约人民币2.8亿元,本项目整体用地面积14742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33736平方米,计划分两期实施开发。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为94055平方米,净用地面积约803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21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2009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含人防地下室)约为3300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机动车停车位669泊,非机动车停车数1337个,并配建室外工程、园林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一期拟建企业厂房、新一代信息技术厂房、标准高层厂房、员工宿舍及配套用房等。根据一期场地现状拟分三个阶段开发,一阶段用地约为37284平方米;二阶段用地约为14282平方米,三阶段用地约为28800平方米,二三阶段后期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发。(备注:以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的文件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2服务范围:岭南V谷·IMC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五章)。
2.5.3服务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审计阶段、责任期阶段。(每个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造价咨询合同)
2.5.4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5.5服务期限:暂定期限为18个月,其中驻场服务期为12个月,具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232036.64元。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总投资额1.8亿元及以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金额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金额,可提供成果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金额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以合同(委托书)为准。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4.2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4.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工控集团体系内企业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广州工控集团体系内企业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3.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17时00分(北京,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岭南V谷·IMC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广州金邦有色合金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州金邦有色合金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岭南V谷·IMC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2.2项目编号:0835-230G52103941
2.3项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百湖村湾谷新村路50号
2.4工程建设规模:建安工程费规模约人民币2.8亿元,本项目整体用地面积14742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33736平方米,计划分两期实施开发。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为94055平方米,净用地面积约803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21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2009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含人防地下室)约为3300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机动车停车位669泊,非机动车停车数1337个,并配建室外工程、园林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一期拟建企业厂房、新一代信息技术厂房、标准高层厂房、员工宿舍及配套用房等。根据一期场地现状拟分三个阶段开发,一阶段用地约为37284平方米;二阶段用地约为14282平方米,三阶段用地约为28800平方米,二三阶段后期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发。(备注:以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的文件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2服务范围:岭南V谷·IMC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一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五章)。
2.5.3服务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审计阶段、责任期阶段。(每个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造价咨询合同)
2.5.4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5.5服务期限:暂定期限为18个月,其中驻场服务期为12个月,具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232036.64元。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总投资额1.8亿元及以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金额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金额,可提供成果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金额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以合同(委托书)为准。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4.2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4.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工控集团体系内企业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广州工控集团体系内企业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3.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17时00分(北京,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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