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云服务项目云平台产品及运维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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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武汉电信云服务平台从逻辑架构分为:基础设施、资源池、云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运行保障5个部分,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满足总体业务需求中计算、存储和云管的云平台软件和武汉云服务平台运维服务、培训服务。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
标段一: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满足总体业务需求中计算、存储和云管的云平台软件,其主要功能项包括:
标段二: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武汉电信云服务平台驻场运维服务、远程运维服务和提供不同级别的武汉电信云服务平台标准培训课程,具体服务清单如下: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11478400.86元(不含税);
1.2.3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或中标金额执行完成为止;
1.2.5标段一交货期:自收到订单之日起20个日历天,投标人所有软硬件到货,完成系统实施方案的准备,并通过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审核,具备条件后30个日历天,完成整个系统的软、硬件现场安装、调试以及与周边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并进行业务穿越测试,做好进行初验测试的准备;
1.2.6标段一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1.2.7质量要求:合格;
1.2.8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软件(CP01251:其他IT应用软件)、服务(CP01721:设备集成服务、CP01729:工程建设类培训、CP01734:其他咨询服务)、新技术应用系统及产品(CP01267:云存储产品、CP01259: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以双方签订落款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标段一投标人设备/产品要求:
2.3.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 代理商须取得原制造商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09月13日10时00分至2023年09月117时00分】(北京,下同)。
1.1 项目概况
武汉电信云服务平台从逻辑架构分为:基础设施、资源池、云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运行保障5个部分,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满足总体业务需求中计算、存储和云管的云平台软件和武汉云服务平台运维服务、培训服务。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
标段一: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满足总体业务需求中计算、存储和云管的云平台软件,其主要功能项包括:
分类 | 产品 | 服务项 | 数量 | 单位 |
云管平台设备及软件 | 云管平台设备及软件 | 云服务器虚拟化节点 | 21 | 台 |
NAT服务节点 | 4 | 节点 | ||
管理网关服务节点 | 4 | 节点 | ||
VPC私有网络服务节点 | 4 | 节点 | ||
IPSECVPN_500个Lic套餐(含2节点IPSECVPN网关) | 2 | 套 | ||
EIP_服务节点 | 4 | 节点 | ||
内网负载均衡服务节点 | 4 | 节点 | ||
基础平台服务 | 2 | 套 | ||
外网负载均衡服务节点 | 4 | 节点 | ||
IPv6NAT64_服务节点(含三网服务节点) | 4 | 节点 | ||
高性能存储容量 | 720 | TB | ||
SSD存储容量 | 42 | TB | ||
云硬盘快照_高性能云盘快照容量 | 519 | TB | ||
云硬盘快照_SSD云盘快照容量 | 10 | TB | ||
运维平台 | 2 | 套 | ||
数据中心网关服务节点 | 4 | 节点 | ||
对象存储 | 320 | TB | ||
数据库审计软件管理平台授权 | 1 | 套 | ||
云平台软件基础功能包(含云顾问、弹性伸缩、基础设施管理、网络管理、云监控、运营平台基础服务、租户端审计管理及资源编排服务) | 2 | 套 | ||
安全软件 | WAF管理端 | 1 | 套 | |
WAF转发引擎 | 2 | 套 | ||
安全运营中心-基础服务 | 1 | 套 | ||
安全运营中心-100物理节点授权套餐 | 1 | 套 | ||
云防火墙-软件平台 | 1 | 套 | ||
云防火墙-100物理节点授权套餐 | ||||
主机安全-管理软件及监测引擎 | 1 | 套 | ||
主机安全-客户端授权(100物理节点)套餐 | 1 | 套 | ||
堡垒机 | 堡垒机管理平台软件 | 1 | 套 | |
服务 | 云平台服务 | 云平台服务_培训服务 | 1 | 次 |
云平台网络标准设计(低阶+高阶) | 1 | 套 | ||
云平台及安全交付服务 | 1 | 次 | ||
维保服务 | 云平台、安全及多云管理平台维保服务 | 5 | 年 | |
多云管理平台 | 多云资源管理软件(100节点) | 1 | 套 |
标段二: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武汉电信云服务平台驻场运维服务、远程运维服务和提供不同级别的武汉电信云服务平台标准培训课程,具体服务清单如下:
分类 | 服务项 | 数量 | 单位 | |
运维 | 驻场运维服务 | 2 | 人年 | |
远程运维服务 | 2 | 人年 | ||
培训 | 初级 | 武汉云服务平台基础培训课程 | 2 | 次 |
中级 | 武汉云服务平台应用和架构工程师课程 | 2 | 次 | |
高级 | 武汉云服务平台运维工程师课程 | 2 | 次 |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11478400.86元(不含税);
1.2.3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2.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或中标金额执行完成为止;
1.2.5标段一交货期:自收到订单之日起20个日历天,投标人所有软硬件到货,完成系统实施方案的准备,并通过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审核,具备条件后30个日历天,完成整个系统的软、硬件现场安装、调试以及与周边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并进行业务穿越测试,做好进行初验测试的准备;
1.2.6标段一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1.2.7质量要求:合格;
1.2.8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软件(CP01251:其他IT应用软件)、服务(CP01721:设备集成服务、CP01729:工程建设类培训、CP01734:其他咨询服务)、新技术应用系统及产品(CP01267:云存储产品、CP01259: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 | 标段内容 | 中标份额 | 预估金额(不含税) |
标段一 | 云平台软件 | 100% | 8748212.16元 |
标段二 | 运维服务和培训服务 | 100% | 2730188.70元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以双方签订落款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标段一投标人设备/产品要求:
2.3.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 代理商须取得原制造商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09月13日10时00分至2023年09月1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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