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小盘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公告
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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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21-J-GZC2023G025-1
标段名称:赣榆区小盘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3015.9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随着城市发展,赣榆区小盘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有多处环境敏感点,填埋场西侧方向约 1200 米范围内有高速公路通过,东侧 1000 米范围内存在居民 点,北侧毗邻其它企业。赣榆区政府为建设生态赣榆,改善人居环境,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盘活存量土地,决定对小盘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彻底治理,满足场地开发利用的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整个生态治理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1)投标人同时具备具有国家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具有国家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由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
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7.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9月 1
至2023年9月2
18:00:00止(北京
)
标段编号:320721-J-GZC2023G025-1
标段名称:赣榆区小盘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3015.9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随着城市发展,赣榆区小盘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有多处环境敏感点,填埋场西侧方向约 1200 米范围内有高速公路通过,东侧 1000 米范围内存在居民 点,北侧毗邻其它企业。赣榆区政府为建设生态赣榆,改善人居环境,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盘活存量土地,决定对小盘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彻底治理,满足场地开发利用的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整个生态治理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1)投标人同时具备具有国家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具有国家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由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
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7.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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