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口腔专科医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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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口腔专科医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X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萧县口腔专科医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萧发改政务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人为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萧县人民医院老院区传染病区门诊楼。
2.2建设规模:项目安排在萧县,县人民医院老院区院内,场地总占地面积约1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80平方米,按二级专科医院的标准设置,设置总诊室数为20个,总床位数15床 。
2.3计划工期:12
历天(其中全部施工图纸及图纸审查合格30 日历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萧县口腔专科医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是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医疗设备、医疗系统、智能化系统等采购安装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总投资额约2596.47万元,其中装饰装修约1416.47万元,智能化信息化约760万元,医疗设备约420万。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优化设计、原建筑物的测量及检测加固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并合格;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附属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等;
(4)其他:按二级口腔专科医院的标准设置医疗设备、医疗系统、智能化系统及安装,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等;
(5)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5.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房建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5.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5.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5.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房建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5.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施工费率100%;设计费30万元 。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 个月(2023 年3月 1 日以来)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 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 个月(2023 年3 月 1 日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⑧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 其他: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
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截止
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10月
9时00分。
(项目编号:EP-X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萧县口腔专科医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萧发改政务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人为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萧县人民医院老院区传染病区门诊楼。
2.2建设规模:项目安排在萧县,县人民医院老院区院内,场地总占地面积约1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80平方米,按二级专科医院的标准设置,设置总诊室数为20个,总床位数15床 。
2.3计划工期:12
2.4招标范围:萧县口腔专科医院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是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医疗设备、医疗系统、智能化系统等采购安装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总投资额约2596.47万元,其中装饰装修约1416.47万元,智能化信息化约760万元,医疗设备约420万。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优化设计、原建筑物的测量及检测加固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并合格;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附属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等;
(4)其他:按二级口腔专科医院的标准设置医疗设备、医疗系统、智能化系统及安装,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等;
(5)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5.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房建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5.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5.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5.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房建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5.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施工费率100%;设计费30万元 。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 个月(2023 年3月 1 日以来)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 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 个月(2023 年3 月 1 日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⑧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 其他: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
4.2 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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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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