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G577精伊线SG4标段项目招标采购精轧螺纹钢、塑料波纹管、粉煤灰、钢模板、液压爬模、玄武岩碎石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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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G577精伊线SG4标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G577-WZZB-202309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G577精伊线SG4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伊犁畅越联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评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G577精伊线SG4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精轧螺纹钢、塑料波纹管、粉煤灰、钢模板、液压爬模、玄武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577精河至伊宁县公路项目SG4标承建任务:里程K64+800~K70+660,土建主线长度5.86Km,其中桥梁6座(分别为精斯格布拉克1、2、3大桥,精斯格布拉克2号特大桥、博尔博松特大桥、英纳客大桥),共3.22km,路堑7段,共0.88km,隧道两座(分别为苏步台1#、2#隧道)共1.76km。概算总额16.63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精轧螺纹钢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物资供应经营范围的代理商; 2.供应能力:代理商的物资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精轧螺纹钢年供应能力不低于6000米,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合格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10.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 1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塑料波纹管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物资供应经营范围的代理商; 2.供应能力:代理商的物资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塑料波纹管年供应能力不低于100万米,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合格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10.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 1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粉煤灰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物资供应经营范围的代理商; 2.供应能力:代理商的物资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粉煤灰年供应能力不低于4万吨,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合格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1年、2022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公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10.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 1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钢模板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物资供应经营范围的代理商; 2.供应能力:代理商的物资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钢模板年供应能力不低于2000吨,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合格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1年、2022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公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10.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 1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5)液压爬模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物资供应经营范围的代理商; 2.供应能力:代理商的物资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液压爬模年供应能力不低于20万吨,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合格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1年、2022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公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10.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 1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6)玄武岩碎石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物资供应经营范围的代理商; 2.供应能力:代理商的物资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玄武岩年供应能力不低于20万吨,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合格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10.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 1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 请于2023年09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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