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普通国省道2023年交通量调查站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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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普通国省道2023年交通量调查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徐路计 (2023)144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JDGZ(二次招标)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徐州市普通国省道2023年交通量调查站提升改造项目,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为进一步提升设备性能,提高数据质量,为路网运行监测、公路管养提供真实准确交通量数据。对部分交调站进行提升改造,含迁移位置5处、一类交调升级3处、二类交调升级10处、交调车牌数据融合9处等,包含配套系统平台的集成及网络设备的软硬件建设、土建、杆件机箱、供电与防雷接地、网络租用、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现场管理、技术培训、缺陷修复、维修维护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服务。本项目承包人需完成信息注册、数据/视频上传至路网中心、数据录入、系统联调等工作,本项目软硬件建设(含设备采购)、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配置应满足公路部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业务运行的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
工期:4
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运维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
12月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
2018年1月
(系统交/竣工
)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公路交通量调查站施工项目。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9)相关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
(系统交/竣工
)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公路交通量调查站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3.3.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
(系统交/竣工
)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交通量调查站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注: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
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本项目预约开始
2023年9月1
,预约截止
2023年9月2
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普通国省道2023年交通量调查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徐路计 (2023)144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JDGZ(二次招标)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徐州市普通国省道2023年交通量调查站提升改造项目,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为进一步提升设备性能,提高数据质量,为路网运行监测、公路管养提供真实准确交通量数据。对部分交调站进行提升改造,含迁移位置5处、一类交调升级3处、二类交调升级10处、交调车牌数据融合9处等,包含配套系统平台的集成及网络设备的软硬件建设、土建、杆件机箱、供电与防雷接地、网络租用、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现场管理、技术培训、缺陷修复、维修维护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服务。本项目承包人需完成信息注册、数据/视频上传至路网中心、数据录入、系统联调等工作,本项目软硬件建设(含设备采购)、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配置应满足公路部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业务运行的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
工期:4
缺陷责任期(运维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
2018年1月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9)相关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
3.3.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
注: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
4. 本项目预约开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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