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绥中港码头东侧护坡工程商混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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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中港码头东侧护坡工程 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混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绥中港码头东侧护坡工程位于辽宁省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绥中港区。项目规模:本次护岸工程涉及修复长度约96米,设置混合倒滤层、二片石、垫层块石、3T扭王字块进行防护等内容。
2.2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贸易商,投标供应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盖章版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贸易商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状况表)。本次招标项无预付款,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100%以上垫资能力,至少无息垫资3个月。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给予充分理解。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2022)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等作为证明材料(另外可附相应的结算凭证,发票等资料)。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含运到场综合单价)。
付款条件:实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 日至本月 1 日。每月 1 日后至 5 日前,乙方凭现场签收凭证同项目物资部办理月度结算,经双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月度对账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同时,甲方将已对账结算的现场签收凭证进行回收。乙方应在当月 10 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提供不及时或发票开具不符合甲方要求,造成的支付延后,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 30 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80 %; 60 日后支付结算金额的 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六个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支付方式: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6个月)、建行E信通(12个月)金融工具等方式支付。原则上现金支付率为50%,金融工具支付率为50%。贴息费说明:甲方以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时不贴息,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银承或E信通等金融工具的付款比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一航局一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盖章版);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
3.6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 3 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 11:00 时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 11:00 时(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 2023 年10 月1 11:00 时
本招标项目 绥中港码头东侧护坡工程 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混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绥中港码头东侧护坡工程位于辽宁省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新区绥中港区。项目规模:本次护岸工程涉及修复长度约96米,设置混合倒滤层、二片石、垫层块石、3T扭王字块进行防护等内容。
2.2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贸易商,投标供应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盖章版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贸易商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状况表)。本次招标项无预付款,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100%以上垫资能力,至少无息垫资3个月。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给予充分理解。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2022)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等作为证明材料(另外可附相应的结算凭证,发票等资料)。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含运到场综合单价)。
付款条件:实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 日至本月 1 日。每月 1 日后至 5 日前,乙方凭现场签收凭证同项目物资部办理月度结算,经双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月度对账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同时,甲方将已对账结算的现场签收凭证进行回收。乙方应在当月 10 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提供不及时或发票开具不符合甲方要求,造成的支付延后,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 30 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80 %; 60 日后支付结算金额的 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六个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支付方式: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6个月)、建行E信通(12个月)金融工具等方式支付。原则上现金支付率为50%,金融工具支付率为50%。贴息费说明:甲方以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时不贴息,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银承或E信通等金融工具的付款比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一航局一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盖章版);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
3.6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 3 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 11:00 时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 11:00 时(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 2023 年10 月1 11:00 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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