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5包(表层土壤样品检测(耕园地))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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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3-01903
3、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7.7(万元)
6、最高限价:267.7(万元)
7、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第三次土壤普查。
(2)简要服务要求: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分6个包,分别是:
①包号:第1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1包(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服务);标的数量:414个样点。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54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100(元/样点)。
②包号:第2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2包(剖面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服务);标的数量:33个样点。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2.7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9000(元/样点)。
③包号:第3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3包(土壤制备服务);标的数量:414个表层土壤样点,33个剖面土壤样点,75个大团聚体样品,共计约654个样品的接收、制备、流转、保存以及土壤容重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数据以下发为准)。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85万元,其中表层及剖面样品制备(含容重)最高单价限价:250(元/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制备最高单价限价:50(元/样品)。
④包号:第4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4包(表层土壤样品检测(耕园地));标的数量:表层土壤样点175个约182个样品(耕园地样点样品175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7个),共计约4841个指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41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00(元/指标)。
⑤包号:第5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5包(表层土壤样品检测(耕园地));标的数量:表层土壤样点176个约183个样品(其中,耕园地样点样品176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7个),共计约4857个指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57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00(元/指标)。
⑥包号:第6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6包(表层林草地+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标的数量:33个剖面样点样品约173个,表层林草地样点样品66个(其中,剖面耕园地样点样品55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3个;林草地样点样品110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5个;表层林草地样点样品63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3个);共计约4763个指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7.63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00(元/指标)。
以上各包最终以单价据实结算,数量以国家三普工作平台最终下达任务为准。
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不限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选择投标的包数,但其投标文件应按各包要求分别编制及提交。若某投标人为多个分包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分包顺序,投标人在前一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分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各包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1供应商须在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土壤普
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包2供应商须在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土壤
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包3供应商应在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中心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包4、包5、包6供应商应在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9月2至2023年9月2,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3-01903
3、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7.7(万元)
6、最高限价:267.7(万元)
7、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第三次土壤普查。
(2)简要服务要求: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分6个包,分别是:
①包号:第1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1包(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服务);标的数量:414个样点。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54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100(元/样点)。
②包号:第2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2包(剖面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服务);标的数量:33个样点。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2.7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9000(元/样点)。
③包号:第3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3包(土壤制备服务);标的数量:414个表层土壤样点,33个剖面土壤样点,75个大团聚体样品,共计约654个样品的接收、制备、流转、保存以及土壤容重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数据以下发为准)。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85万元,其中表层及剖面样品制备(含容重)最高单价限价:250(元/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制备最高单价限价:50(元/样品)。
④包号:第4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4包(表层土壤样品检测(耕园地));标的数量:表层土壤样点175个约182个样品(耕园地样点样品175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7个),共计约4841个指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41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00(元/指标)。
⑤包号:第5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5包(表层土壤样品检测(耕园地));标的数量:表层土壤样点176个约183个样品(其中,耕园地样点样品176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7个),共计约4857个指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57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00(元/指标)。
⑥包号:第6包;分包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6包(表层林草地+剖面土壤样品检测);标的数量:33个剖面样点样品约173个,表层林草地样点样品66个(其中,剖面耕园地样点样品55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3个;林草地样点样品110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5个;表层林草地样点样品63个,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3个);共计约4763个指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7.63万元,最高单价限价:100(元/指标)。
以上各包最终以单价据实结算,数量以国家三普工作平台最终下达任务为准。
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不限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选择投标的包数,但其投标文件应按各包要求分别编制及提交。若某投标人为多个分包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分包顺序,投标人在前一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分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各包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1供应商须在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土壤普
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包2供应商须在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土壤
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包3供应商应在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中心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包4、包5、包6供应商应在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9月2至2023年9月2,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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