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一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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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一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一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望经投批〔2023〕63号,项目业主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一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总投资为约47011.4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和项目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已到位。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一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二标段;
1.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乌山街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现状雷锋大道功能提升项目,维持原有城市主干路的建设标准,项目南起长沙市三环线互通星城收费站出口,北至旺旺路,设计路线长约5.8公里,主线设计速度60km/h、辅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标准段路幅宽度60m,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埋管、管线综合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南起三环线互通,北至腾飞路北(桩号K4+840至K7+240),长约2.4公里;二标段南起腾飞路北,北至旺旺东路(桩号K7+240至K10+640),长约3.4公里。
1.2.4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18
历日,■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埋管、管线综合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9月2
起注册后查看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一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一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望经投批〔2023〕63号,项目业主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一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二标段,项目总投资为约47011.4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和项目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已到位。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雷锋大道(三环线互通一旺旺路)功能提升工程二标段;
1.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乌山街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现状雷锋大道功能提升项目,维持原有城市主干路的建设标准,项目南起长沙市三环线互通星城收费站出口,北至旺旺路,设计路线长约5.8公里,主线设计速度60km/h、辅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标准段路幅宽度60m,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埋管、管线综合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南起三环线互通,北至腾飞路北(桩号K4+840至K7+240),长约2.4公里;二标段南起腾飞路北,北至旺旺东路(桩号K7+240至K10+640),长约3.4公里。
1.2.4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18
1.4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埋管、管线综合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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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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