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边缘定制网覆盖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四)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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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3年关于深圳全市边缘定制网覆盖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四)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关于深圳全市边缘定制网覆盖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四)(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SZ-17-04A-2023-D-A1618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电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通),。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style="margin: 7.8pt 0cm; 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0pt; page-break-after: auto;">1.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2023年关于深圳全市边缘定制网覆盖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四)。
1)建设规模:
备注:
1.1)各招标人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须对每一个招标人负责。招标人项下两方独立行使相关招标项目的权利,各自承担相关招标项目的义务与风险,两方不存在合作、合伙或代理关系,亦不承担连带责任。
1.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广东联通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标。
1.4)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通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服务:自收到招标人具体订单/项目开工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边缘定制网覆盖集成服务(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具体订单/项目实施前确定具体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免费维保服务。本框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止,以最先达到的为准。
1.3 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1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style="margin: 7.8pt 0cm; 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0pt; page-break-after: auto;">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7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无线分布系统(含WLAN)工程集成服务或施工服务或无线网集成服务或施工服务的相关经验,应满足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或以上。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至少配备1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4月以后缴纳的任一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且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个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项目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电工、1名高处作业人员。
备注:
1)须提供所有项目团队成员的人员列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有效期结束等信息)截屏打印件。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0)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广东联通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标。
(21)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通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style="margin: 7.8pt 0cm; 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0pt; page-break-after: auto;">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style="margin: 7.8pt 0cm; 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0pt; page-break-after: auto;">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09月2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4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关于深圳全市边缘定制网覆盖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四)(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SZ-17-04A-2023-D-A1618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电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通),。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style="margin: 7.8pt 0cm; 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0pt; page-break-after: auto;">1.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2023年关于深圳全市边缘定制网覆盖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四)。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标段 | 招标人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 (人民币:万元) |
服务地点 |
2023年关于深圳全市边缘定制网覆盖集成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二、三、四) | 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 标段一 | 深圳电信 | 4716.981132 | 5000.00 | 深圳市宝安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
深圳联通 | 4716.981132 | 5000.00 | ||||
小计 | 9433.962264 | 10000.00 | ||||
标段二 | 深圳电信 | 4716.981132 | 5000.00 | 深圳市福田区、前海自贸区、南山区(含蛇口) | ||
深圳联通 | 4716.981132 | 5000.00 | ||||
小计 | 9433.962264 | 10000.00 | ||||
标段三 | 深圳电信 | 4716.981132 | 5000.00 | 深圳市罗湖区、龙华区、光明区 | ||
深圳联通 | 4716.981132 | 5000.00 | ||||
小计 | 9433.962264 | 10000.00 | ||||
标段四 | 深圳电信 | 4716.981132 | 5000.00 |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区、大鹏新区、盐田区 | ||
深圳联通 | 4716.981132 | 5000.00 | ||||
小计 | 9433.962264 | 10000.00 | ||||
合计 | 37735.849056 | 40000.00 | / |
1.1)各招标人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须对每一个招标人负责。招标人项下两方独立行使相关招标项目的权利,各自承担相关招标项目的义务与风险,两方不存在合作、合伙或代理关系,亦不承担连带责任。
1.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广东联通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标。
1.4)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通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服务:自收到招标人具体订单/项目开工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边缘定制网覆盖集成服务(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具体订单/项目实施前确定具体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免费维保服务。本框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止,以最先达到的为准。
1.3 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1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style="margin: 7.8pt 0cm; 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0pt; page-break-after: auto;">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7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无线分布系统(含WLAN)工程集成服务或施工服务或无线网集成服务或施工服务的相关经验,应满足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或以上。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至少配备1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4月以后缴纳的任一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且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个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项目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电工、1名高处作业人员。
备注:
1)须提供所有项目团队成员的人员列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有效期结束等信息)截屏打印件。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0)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广东联通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标。
(21)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通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style="margin: 7.8pt 0cm; 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0pt; page-break-after: auto;">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style="margin: 7.8pt 0cm; 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20pt; page-break-after: auto;">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09月2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4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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