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实验设备采购(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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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址实验设备采购(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实验设备采购(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实验设备采购(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实验设备采购(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行政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9、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提供。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9月2
至2023年10月0
,每天
09:00:00至12:00:00,
14:00:00至17:00:00(北京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2023年10月1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
)
项目名称:新址实验设备采购(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实验设备采购(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多种原理分析仪 |
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1,8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实验设备采购(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实验设备采购(全自动病毒载量核酸检测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9、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提供。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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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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