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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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湘农发【2023】8号文批准建设,其中监理以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祁发改招核字【2023】16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注册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祁东县城连墟乡等5个乡镇云龙山村等24个村:太和堂镇良村、太和堂村、王陂桥村等7个村;城连墟乡云龙山村、福油村、龙家亭村等5个村;蒋家桥镇胡坪村、腊元村、龙兴村、山水村4个村;永昌街道湖塘村、尚书村2个村;风石堰镇紫冲村、永和村、杨井堰村等6个村;
2.3项目规模: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6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万亩),其中:新增建设2.74万亩,改造提升1.86万亩。项目总投资76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4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783万元。新增建设项目投资47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19.0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626.99万元。改造提升项目投资28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26.9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156.01万元。本次监理项目工程投资额7629万元,监理招标规模为107.06万元;
2.4质量要求:按《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验收规范或国家、省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验收的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监理服务。计划施工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工程保修期为365天;
2.6招标范围: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协调等工作;
2.7标段划分: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大、地点较为分散,为了便于监理工作的开展,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一标段(负责工程标段1-14标段工程监理工作及永昌街道、风石堰镇、蒋家桥镇辖区内非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地点为:永昌街道的湖塘村、尚书村;风石堰镇的紫冲村、堰寺社区、杨井堰村、永和村、莲花村、杉铺村;蒋家桥镇的腊元村、龙兴村、山水村、胡坪村。此标段共涉及3个乡镇12个村主要监理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绿肥种植、灌溉排水、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等。
二标段(负责工程标段15-28标段工程监理工作及太和堂镇、城连墟乡辖区内非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地点为:太和堂镇的良村、太和堂村、王陂桥村、砂坪村、文冲村、圆珠山村、紫云桥村;城连墟乡的云龙山村、城连墟村、永隆村、福油村、龙家亭村。此标段共涉及2个乡镇12个村,主要监理内容包括:绿肥种植、灌溉排水、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根据《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61号)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61号)文件执行,每个标段施工阶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监理员实行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a.证明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凭证)的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b.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自行承诺;省外企业应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不超过2个(含2个)在监项目,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须在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工程师代表。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农林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6、现场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培训证(注册证书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7、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174号)文件实行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3.8、投标人近五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湖南”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3.9、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了投标,则其所投标段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转账或保函的担保金额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2023年10月13日09点整。
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湘农发【2023】8号文批准建设,其中监理以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祁发改招核字【2023】16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祁东县农业项目事务中心,注册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祁东县城连墟乡等5个乡镇云龙山村等24个村:太和堂镇良村、太和堂村、王陂桥村等7个村;城连墟乡云龙山村、福油村、龙家亭村等5个村;蒋家桥镇胡坪村、腊元村、龙兴村、山水村4个村;永昌街道湖塘村、尚书村2个村;风石堰镇紫冲村、永和村、杨井堰村等6个村;
2.3项目规模: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6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万亩),其中:新增建设2.74万亩,改造提升1.86万亩。项目总投资76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4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783万元。新增建设项目投资47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19.0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626.99万元。改造提升项目投资28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26.9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156.01万元。本次监理项目工程投资额7629万元,监理招标规模为107.06万元;
2.4质量要求:按《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验收规范或国家、省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验收的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监理服务。计划施工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工程保修期为365天;
2.6招标范围: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协调等工作;
2.7标段划分: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大、地点较为分散,为了便于监理工作的开展,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一标段(负责工程标段1-14标段工程监理工作及永昌街道、风石堰镇、蒋家桥镇辖区内非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地点为:永昌街道的湖塘村、尚书村;风石堰镇的紫冲村、堰寺社区、杨井堰村、永和村、莲花村、杉铺村;蒋家桥镇的腊元村、龙兴村、山水村、胡坪村。此标段共涉及3个乡镇12个村主要监理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绿肥种植、灌溉排水、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等。
二标段(负责工程标段15-28标段工程监理工作及太和堂镇、城连墟乡辖区内非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主要监理地点为:太和堂镇的良村、太和堂村、王陂桥村、砂坪村、文冲村、圆珠山村、紫云桥村;城连墟乡的云龙山村、城连墟村、永隆村、福油村、龙家亭村。此标段共涉及2个乡镇12个村,主要监理内容包括:绿肥种植、灌溉排水、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根据《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61号)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61号)文件执行,每个标段施工阶段要求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监理员实行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a.证明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凭证)的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b.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自行承诺;省外企业应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不超过2个(含2个)在监项目,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须在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工程师代表。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农林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6、现场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培训证(注册证书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7、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174号)文件实行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3.8、投标人近五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湖南”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3.9、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祁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了投标,则其所投标段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转账或保函的担保金额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2023年10月13日09点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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