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文旅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债券发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9-22
收藏项目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射阳文旅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债券发行项目
2.采购内容及需求: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射阳文旅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企业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为发行企业债券服务,服务内容发行材料撰写,配合发行人进行项目申报,组织承销团队,承销发行本次企业债券及提供发行后的相关服务等;
3.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具体注册金额以监管机构批准注册文件为准,发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7年,具体根据发行时市场行情确定;
5.最高投标费率:承销费率不超过2.0‰/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发行后债券存续期满;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成交供应商承担本企业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如是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报价方式:固定费率报价,报价为年承销费费率报价。
9.最终的佣金结算以募集到位金额乘以年承销中标费率乘以债券年限为准(即最终收费以实际发行规模×年承销中标费率×债券年限计算,含权的按照实际资金使用期限支付承销费,例如采用5+2模式发行的,首次支付5年的承销费,待5年后确认不回售,再支付剩余的费用)。
10.付款方式:以实际募集到位金额乘以承销中标费率支付佣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具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4.近三年(2020-2022年)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至少有一次达到A类及以上;
5.有较强承销实力和良好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母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投标。)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一家主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与磋商,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的授权书;
(5)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9.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应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得力的工作人员高效推动工作开展。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中标后90天内协助采购人落实企业债券发行的有关担保事项(担保公司符合企业债券发行要求),采购人有权中止与成交供应商的合同。
三、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4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
:2023年10月1
9:00前。
三、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
:2023年9月2
至2023年9月2
(节假日不休);
1.项目名称:射阳文旅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债券发行项目
2.采购内容及需求: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射阳文旅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企业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为发行企业债券服务,服务内容发行材料撰写,配合发行人进行项目申报,组织承销团队,承销发行本次企业债券及提供发行后的相关服务等;
3.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具体注册金额以监管机构批准注册文件为准,发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7年,具体根据发行时市场行情确定;
5.最高投标费率:承销费率不超过2.0‰/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发行后债券存续期满;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成交供应商承担本企业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如是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报价方式:固定费率报价,报价为年承销费费率报价。
9.最终的佣金结算以募集到位金额乘以年承销中标费率乘以债券年限为准(即最终收费以实际发行规模×年承销中标费率×债券年限计算,含权的按照实际资金使用期限支付承销费,例如采用5+2模式发行的,首次支付5年的承销费,待5年后确认不回售,再支付剩余的费用)。
10.付款方式:以实际募集到位金额乘以承销中标费率支付佣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具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业务许可证;
4.近三年(2020-2022年)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至少有一次达到A类及以上;
5.有较强承销实力和良好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母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投标。)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一家主承销商+联席承销商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主承销商,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与磋商,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的授权书;
(5)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9.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应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得力的工作人员高效推动工作开展。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中标后90天内协助采购人落实企业债券发行的有关担保事项(担保公司符合企业债券发行要求),采购人有权中止与成交供应商的合同。
三、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4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
1、发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工程运维公司2025年(一年期)高低压电机检修标段一框架变更公告 2025-04-03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美分公司集美区滨海花园、英村安置房OLT机房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2025-04-03
- 洛隆县测土配方施肥及良种推广项目配套农机采购公告 2025-04-03
-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阻火器及配件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03
- 安徽路桥隧道分公司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项目特许经营隧道(出洞口)工程标段1招标公告 2025-04-03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车辆段税务代理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2025-04-03
- 贵州省黔南州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惠水县、长顺县、罗甸县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03
- 贵州省黔南州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三都县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03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9101标项目速凝剂、减水剂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03
- 2025年度区管道路路面修复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