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西片区G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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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G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0号)、《关于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94号)、《关于容西片区二期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位置:位于雄安新区容西片区,西至安大线北延线,东至段沙大街,南至豪丹路,北至津保高速铁路。2.1.2建设规模:容西片区G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历天,最终进场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工程质保期为24月(质保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RX01-04-09地块,RX01-04-10地块,RX01-04-11地块,RX01-04-12地块,RX01-04-13地块,RX01-04-17地块,RX01-04-18地块,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二标段:RX01-04-03地块,RX01-04-04地块,RX01-04-05地块,RX01-04-06地块,RX01-04-07地块,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2.1.5最高投标限价:总限价:23979235.76元,一标段:9747313.83元,二标段:14231921.93元。
2.2招标范围:(一)本项目智能化招标范围为:住宅、地下车库、室外工程、配套商业、配套公服等(但不含RX01-04-12地块幼儿园及RX01-04-13地块邻里中心)。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专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含室内安防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仅做电梯控制柜至弱电控制中心部分的线缆敷设)、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光纤入户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系统集成平台、紧急求助系统等。同时根据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规范等,对整个弱电系统工程包括弱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深化施工图)、供应、现场运输、安装、检查、验收、调试、培训及维保(详见招标图纸)。(二)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及协调1.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须与机电、消防、给排水、送排风、变配电、精装修、电梯、外管网、景观小市政、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承包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界面。2.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有义务对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修改,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人、发包人的认可,相关费用包含在材料设备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的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的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竣工/交工验收报告/鉴定书等证明文件签发
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注:①包含上述规模施工内容的PPP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均可作为施工业绩。②民用建筑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
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一)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二)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5)、(6)的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3 00:00至2023-10-23 09:29(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G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开展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0号)、《关于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94号)、《关于容西片区二期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位置:位于雄安新区容西片区,西至安大线北延线,东至段沙大街,南至豪丹路,北至津保高速铁路。2.1.2建设规模:容西片区G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2.2招标范围:(一)本项目智能化招标范围为:住宅、地下车库、室外工程、配套商业、配套公服等(但不含RX01-04-12地块幼儿园及RX01-04-13地块邻里中心)。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专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含室内安防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仅做电梯控制柜至弱电控制中心部分的线缆敷设)、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光纤入户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系统集成平台、紧急求助系统等。同时根据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规范等,对整个弱电系统工程包括弱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深化施工图)、供应、现场运输、安装、检查、验收、调试、培训及维保(详见招标图纸)。(二)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及协调1.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须与机电、消防、给排水、送排风、变配电、精装修、电梯、外管网、景观小市政、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承包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界面。2.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有义务对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修改,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人、发包人的认可,相关费用包含在材料设备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的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的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竣工/交工验收报告/鉴定书等证明文件签发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一)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二)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5)、(6)的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3 00:00至2023-10-23 09:29(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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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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