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中医院吞咽神经肌肉电刺激仪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注册后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4点00分(北京)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70N
项目名称:吞咽神经肌肉电刺激仪等采购项目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 |
质保期 |
供货 |
1 |
吞咽神经肌肉电刺激仪 |
2台 |
8万元 |
≥3年 |
合同签订后3内 |
2 |
生化免疫分析系统 |
1套 |
16万元 |
≥5年 |
合同签订后3内 |
3 |
裂隙灯显微镜 |
2台 |
12万元 |
≥3年 |
合同签订后3内 |
4 |
心肺复苏机 |
1台 |
25万元 |
≥3年 |
合同签订后3内 |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2023年1月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其他:
(1)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而投标人《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经营范围不包含该产品的,须承诺于合同签订前完成对应经营范围的增补;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每天9:00至12:00,14:00至16: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