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江西公司德安水厂2023年度工业过氧化氢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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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江西公司德安水厂2023年度工业过氧化氢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30902020165619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五、注册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由资金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货物(工业过氧化氢)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德安二期污水处理厂,数量1500吨,单价限价2500元/吨。采购控制价375.00万元。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的货物(工业过氧化氢)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德安二期污水处理厂,数量1500吨,单价限价2500元/吨。采购控制价375.00万元。单次供货量不低于30吨。最终选取总得分排名第一、二的2名投标人中标,价格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价格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B,中标份额依次为60%(900吨)、40%(600吨)。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A因故不能履行供应,招标人有权转至中标人B进行供应,供应价格变更为中标人B的供应投标报价,但中标人B的供应单价与原中标人A的供应单价差额(按每吨单价(含运费))超过5%的,中标人B在此接受按差额的50%以内补差供应,单价差额未超过5%,则按中标人B的供应投标报价予以供应;中标人B因故不能履行供应,招标人有权转至中标人A进行供应,供应价格变更为中标人A的供应投标报价。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无色透明液体,过氧化氢(pO2)W/%≥27.5%,满足《GB/T 1616-2014》工业过氧化氢 表1中w%≥27.5%。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根据污水厂的书面通知,分批分次向指定的下属污水厂发货、交接及验收,供货
是自水厂下发订单之日起
内完成供应。合同供应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中节能江西公司德安二期污水处理厂内。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1.2 投标人须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招标货物能力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1)保证水处理剂有效性
的最低要求:承诺水处理剂交付时,水处理剂的可使用的有效
必须超过6个月以上。2)投标人如为工业过氧化氢制造商,须具有自主生产工业过氧化氢的能力;投标的货物为投标人自主生产的产品。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所代理产品生产商的授权,生产商和其他经销商(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如生产商和其他经销商(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响应,生产商为有效投标,其他经销商(代理商)为无效投标。4)所报价货物生产商送检的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明,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要求。5)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输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如委托运输单位运输的另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1.4 投标人无企业信用不良的情况,需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环保安全质量问题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 投标人自2020年1月
起至今且具备1项在中国境内与本项目类似产品(工业过氧化氢)的100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文件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描述均不适用)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2023年09月2
到2023年10月0
23时59分59秒
二、标段(包)编号:20230902020165619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五、注册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由资金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货物(工业过氧化氢)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德安二期污水处理厂,数量1500吨,单价限价2500元/吨。采购控制价375.00万元。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的货物(工业过氧化氢)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德安二期污水处理厂,数量1500吨,单价限价2500元/吨。采购控制价375.00万元。单次供货量不低于30吨。最终选取总得分排名第一、二的2名投标人中标,价格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价格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B,中标份额依次为60%(900吨)、40%(600吨)。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A因故不能履行供应,招标人有权转至中标人B进行供应,供应价格变更为中标人B的供应投标报价,但中标人B的供应单价与原中标人A的供应单价差额(按每吨单价(含运费))超过5%的,中标人B在此接受按差额的50%以内补差供应,单价差额未超过5%,则按中标人B的供应投标报价予以供应;中标人B因故不能履行供应,招标人有权转至中标人A进行供应,供应价格变更为中标人A的供应投标报价。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无色透明液体,过氧化氢(pO2)W/%≥27.5%,满足《GB/T 1616-2014》工业过氧化氢 表1中w%≥27.5%。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根据污水厂的书面通知,分批分次向指定的下属污水厂发货、交接及验收,供货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中节能江西公司德安二期污水处理厂内。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1.2 投标人须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招标货物能力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1)保证水处理剂有效性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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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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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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