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监理服务(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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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安县百嘉镇、韶口乡和罗塘乡。
2.2 招标规模:工程估算投资建安工程费用约9728.73万元,本次招标监理费控制价为122万元。
2.3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施工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本公司经营人员担任投标单位的授
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请于2023年9月2
起至2023年10月30 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3年10月31 日 09时30分。
1.招标条件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安县百嘉镇、韶口乡和罗塘乡。
2.2 招标规模:工程估算投资建安工程费用约9728.73万元,本次招标监理费控制价为122万元。
2.3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段防洪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施工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本公司经营人员担任投标单位的授
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请于2023年9月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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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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