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3年新增非电网物资及办公用品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3年新增非电网物资及办公用品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招标范围(明细详见货物清单)
鉴于电商化采购模式的特点,本招标范围标明的“参考数量”,仅作为投标人判断大致采购规模的参考。本次采购不承诺各中标人最终的实际供货数量,各中标人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但是约定每包的合同执行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200%。
3.采购执行方式
3.1在本次公开招标中,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各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供货有效期为协议生效日期起至20
11月3
。供货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3.2各项目单位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办公用品及非电网零星物资选购专区(以下简称“选购专区”b.esgcc.com.cn)下达订购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金额,但是约定每包的合同执行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200%。本次采购中标结果通过选购专区履约,各项目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
具体履约流程如下: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与选购专区签订国家电网公司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并在选购专区开设店铺。中标人负责按照中标结果,在选购专区维护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的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图片等)。
项目单位(附件2)在选购专区上选购商品,形成请购单。请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选购专区发给中标人。中标人按约定给项目单位配送供货。送货时,打印选购专区统一标准的配送验收单,项目单位物资部门验货收货。项目单位确认收货后,中标人按约定将发票送到项目单位指定结算点,项目单位完成发票校验等付款审批流程后,通过选购专区支付渠道支付货款给中标人。
3.3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协议。招标人下属各项目单位不再与中标人逐一签订采购协议,各项目单位通过履约平台下单采购中标人产品,即视为各项目单位、中标人均接受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署协议的相关权利、义务条款。
3.4均衡采购要求
(1)对于分为多个包的标段,供货期未满,任一包协议实际执行金额达到约定的协议金额的80%后,采购人暂停请购该成交人货物,需待该标段下所有包的协议实际执行金额均不低于约定的协议金额的80%后,方能继续开启应用。
(2)对于分为多个包的标段,供货期未满,任一包协议实际执行金额达到约定的协议金额的100%后,采购人暂停请购该成交人货物,需待该标段下所有包的协议实际执行金额均不低于约定的协议金额的100%后,方能继续开启应用。
(3)执行比例的设定是为了协议执行的公平性,采购人不承诺本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的实际执行数量及金额。
(4)因中标人违约暂停执行、解除的协议不按此规定执行。
3.5实际执行价格控制要求
(1)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果买方发现物资供货价格高于市场实际销售的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物资的市场价格,买方各需求单位有权约谈成交卖方并要求成交卖方以不高于市场价格进行供货。市场价格是指以2个及以上有代表性的主流电商或实体零售商的平均价(如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电器、原厂商官方网站、招标人其他批次公开采购结果等),市场上没有同型号、同配置物资的,按相近配件价格调整后进行比较。如果成交卖方违反上述规定,买方有权终止采购协议,并按照规定对该成交卖方进行不诚信履约行为处理。对于因上述原因终止供货的采购标包的后续供货,买方可组织已成交的其他履约良好的卖方等方式完成此标包的后续供货。
(2)经买方审核同意,在协议供货期限内,成交人可以在不提高国网商城履约价格的情况下提高货物配置,或者在不降低货物配置的情况下降低货物的国网商城履约价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或销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货物的投标。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1.1款规定。
(4)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5)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7)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未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10)投标人或其员工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
(11)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12)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4)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详见第二章附表十),该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15)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6)对于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生成资质业绩凭证单。凭证单载明的有效已核实数据将作为评审依据,不需提供支持证明文件。投标人未取得或未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文件。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及权重”。(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及权重”不一致的,以“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及权重”为准)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采购,除办公家具、复合绝缘电杆、智能井盖、防坠落装置、带(防火橡胶)、沙袋、通信电源系统配件、接地电阻测试仪检验装置、电缆局放在线监测配件、电缆故障指示器配件、盐密测试仪,其余分标均接受代理投标。
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个标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针对同一标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均按否决处理。代理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附件3),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授权,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对于本批次以上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投标人均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投标人制造商/代理商身份确认函》(附件4,以下简称“身份确认函”),未提供(包括未按附件格式提供者、未盖章、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身份确认函,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已提供了制造商授权委托书,评标委员会据此可明确判断其身份的除外);对于虽提供了“身份确认函”,但与其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所记载的身份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较高的资格条件要求对其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包括对其作出的不利量化考虑,或者其投标被否决)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文件中的制造商是指以原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代理商是指依法注册,由制造商进行委托代理授权、作为独立主体参与采购活动并签订合同的法人或组织,且在人员配备、资金实力、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保证招标项目如期完成所需的实施能力,不包括为项目提供系统集成产品与服务的集成商;集货商是指将零散小批量、从多家制造商预定或采购产品,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
至2023年9月3
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6.开标
:2023年10月1
9:00。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3年新增非电网物资及办公用品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招标范围(明细详见货物清单)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单位 |
参考数量 |
1 |
0223D4-1205004-9999-01 |
卫星电话 |
包1 |
部 |
230 |
2 |
0223D4-1205004-9999-02 |
超短波 |
包1 |
部 |
22 |
3 |
0223D4-1218001-9999-01 |
摄像机 |
包1 |
台 |
80 |
4 |
0223D4-1218001-9999-02 |
配电线路视频监测 |
包1 |
台 |
100 |
5 |
0223D4-1301036-9999 |
综合自动化系统校验仪 |
包1 |
台 |
52 |
6 |
0223D4-1301038-9999 |
接地电阻测试仪检验装置 |
包1 |
套 |
15 |
7 |
0223D4-1301047-9999-01 |
红外测温仪检定装置 |
包1 |
台 |
15 |
8 |
0223D4-1301047-9999-02 |
红外探测器 |
包1 |
台 |
15 |
9 |
0223D4-1301057-9999 |
局部放电测量仪检验装置 |
包1 |
套 |
9 |
10 |
0223D4-1301058-9999 |
电缆局放在线监测配件 |
包1 |
套 |
450 |
11 |
0223D4-1302028-9999 |
电缆故障指示器配件 |
包1 |
台 |
1600 |
12 |
0223D4-1302077-9999 |
移动巡检终端 |
包1 |
套 |
55 |
13 |
0223D4-1303017-9999 |
|
包1 |
台 |
2 |
14 |
0223D4-1308004-9999 |
通信仪器仪表 |
包1 |
台 |
19 |
15 |
0223D4-1309015-9999 |
盐密测试仪 |
包1 |
台 |
10 |
16 |
0223D4-1506002-9999 |
复合绝缘电杆 |
包1 |
根 |
100 |
17 |
0223D4-1506005-9998 |
智能井盖 |
包1 |
面 |
78631 |
18 |
0223D4-1506005-9998 |
智能井盖 |
包2 |
面 |
52421 |
19 |
0223D4-1602024-9999 |
铜排 |
包1 |
千克 |
20000 |
20 |
0223D4-1603019-9999 |
网络线 |
包1 |
千克 |
10000 |
21 |
0223D4-1704001-9999 |
门 |
包1 |
扇 |
12 |
22 |
0223D4-1802104-9999 |
无机复合材料 |
包1 |
千克 |
135000 |
23 |
0223D4-1802104-9999 |
无机复合材料 |
包2 |
千克 |
110000 |
24 |
0223D4-2101005-9998 |
低压电器 |
包1 |
台 |
440 |
25 |
0223D4-2101010-9999 |
充电电池 |
包1 |
个 |
10 |
26 |
0223D4-2202078-9998 |
配网附件(非电网) |
包1 |
个 |
12500 |
27 |
0223D4-2202078-9998 |
配网附件(非电网) |
包2 |
个 |
10150 |
28 |
0223D4-2203033-9999 |
防坠落装置 |
包1 |
套 |
21000 |
29 |
0223D4-2203033-9999 |
防坠落装置 |
包2 |
套 |
18000 |
30 |
0223D4-2206017-9999 |
沙袋 |
包1 |
包 |
410000 |
31 |
0223D4-2206017-9999 |
沙袋 |
包2 |
包 |
400000 |
32 |
0223D4-2206017-9999 |
沙袋 |
包3 |
包 |
390000 |
33 |
0223D4-2206017-9999 |
沙袋 |
包4 |
包 |
380000 |
34 |
0223D4-2206017-9999 |
沙袋 |
包5 |
包 |
370000 |
35 |
0223D4-2206017-9999 |
沙袋 |
包6 |
包 |
360000 |
36 |
0223D4-2206017-9999 |
沙袋 |
包7 |
包 |
350000 |
37 |
0223D4-2206017-9999 |
沙袋 |
包8 |
包 |
340000 |
38 |
0223D4-2206017-9999 |
沙袋 |
包9 |
包 |
50000 |
39 |
0223D4-2209006-9999 |
带(防火橡胶) |
包1 |
米 |
28000 |
40 |
0223D4-2501004-9999 |
作业工作服 |
包1 |
件 |
50 |
41 |
0223D4-2601021-9999 |
触摸屏 |
包1 |
个 |
24 |
42 |
0223D4-2613008-9999 |
办公家具 |
包1 |
组 |
20 |
43 |
0223D4-9203002-9999 |
光纤通信设备配件 |
包1 |
个 |
60 |
44 |
0223D4-9203009-9999-01 |
通信电源系统配件 |
包1 |
个 |
35000 |
45 |
0223D4-9203009-9999-02 |
通信电源模块 |
包1 |
个 |
5 |
46 |
0223D4-9204002-9998 |
智能化设备配件 |
包1 |
台 |
550 |
47 |
0223D4-9204004-9999-01 |
红外热成像仪 |
包1 |
个 |
15 |
48 |
0223D4-9204004-9999-02 |
电缆介损测试仪 |
包1 |
个 |
3 |
49 |
0223D4-9205001-9999 |
网络设备配件(交换机) |
包1 |
个 |
100 |
50 |
0223D4-9205002-9999-01 |
营销类设备配件(专网用电业务自助机) |
包1 |
个 |
2 |
51 |
0223D4-9205002-9999-02 |
营销类设备配件(内网用电业务自助机) |
包1 |
个 |
18 |
52 |
0223D4-9207010-9999 |
智能安防装置 |
包1 |
个 |
146 |
53 |
0223D4-9207010-9999 |
智能安防装置 |
包2 |
个 |
141 |
54 |
0223D4-9207010-9999 |
智能安防装置 |
包3 |
个 |
136 |
55 |
0223D4-9207010-9999 |
智能安防装置 |
包4 |
个 |
131 |
56 |
0223D4-9207010-9999 |
智能安防装置 |
包5 |
个 |
126 |
57 |
0223D4-9207010-9999 |
智能安防装置 |
包6 |
个 |
120 |
3.采购执行方式
3.1在本次公开招标中,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各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供货有效期为协议生效日期起至20
3.2各项目单位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办公用品及非电网零星物资选购专区(以下简称“选购专区”b.esgcc.com.cn)下达订购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金额,但是约定每包的合同执行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200%。本次采购中标结果通过选购专区履约,各项目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
具体履约流程如下: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与选购专区签订国家电网公司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并在选购专区开设店铺。中标人负责按照中标结果,在选购专区维护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的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图片等)。
项目单位(附件2)在选购专区上选购商品,形成请购单。请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选购专区发给中标人。中标人按约定给项目单位配送供货。送货时,打印选购专区统一标准的配送验收单,项目单位物资部门验货收货。项目单位确认收货后,中标人按约定将发票送到项目单位指定结算点,项目单位完成发票校验等付款审批流程后,通过选购专区支付渠道支付货款给中标人。
3.3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协议。招标人下属各项目单位不再与中标人逐一签订采购协议,各项目单位通过履约平台下单采购中标人产品,即视为各项目单位、中标人均接受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署协议的相关权利、义务条款。
3.4均衡采购要求
(1)对于分为多个包的标段,供货期未满,任一包协议实际执行金额达到约定的协议金额的80%后,采购人暂停请购该成交人货物,需待该标段下所有包的协议实际执行金额均不低于约定的协议金额的80%后,方能继续开启应用。
(2)对于分为多个包的标段,供货期未满,任一包协议实际执行金额达到约定的协议金额的100%后,采购人暂停请购该成交人货物,需待该标段下所有包的协议实际执行金额均不低于约定的协议金额的100%后,方能继续开启应用。
(3)执行比例的设定是为了协议执行的公平性,采购人不承诺本协议供货有效期内的实际执行数量及金额。
(4)因中标人违约暂停执行、解除的协议不按此规定执行。
3.5实际执行价格控制要求
(1)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果买方发现物资供货价格高于市场实际销售的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物资的市场价格,买方各需求单位有权约谈成交卖方并要求成交卖方以不高于市场价格进行供货。市场价格是指以2个及以上有代表性的主流电商或实体零售商的平均价(如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电器、原厂商官方网站、招标人其他批次公开采购结果等),市场上没有同型号、同配置物资的,按相近配件价格调整后进行比较。如果成交卖方违反上述规定,买方有权终止采购协议,并按照规定对该成交卖方进行不诚信履约行为处理。对于因上述原因终止供货的采购标包的后续供货,买方可组织已成交的其他履约良好的卖方等方式完成此标包的后续供货。
(2)经买方审核同意,在协议供货期限内,成交人可以在不提高国网商城履约价格的情况下提高货物配置,或者在不降低货物配置的情况下降低货物的国网商城履约价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或销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货物的投标。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1.1款规定。
(4)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5)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7)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未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10)投标人或其员工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
(11)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12)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4)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详见第二章附表十),该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否决投标处理。
(15)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6)对于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生成资质业绩凭证单。凭证单载明的有效已核实数据将作为评审依据,不需提供支持证明文件。投标人未取得或未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文件。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及权重”。(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及权重”不一致的,以“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及权重”为准)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采购,除办公家具、复合绝缘电杆、智能井盖、防坠落装置、带(防火橡胶)、沙袋、通信电源系统配件、接地电阻测试仪检验装置、电缆局放在线监测配件、电缆故障指示器配件、盐密测试仪,其余分标均接受代理投标。
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个标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针对同一标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均按否决处理。代理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附件3),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授权,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对于本批次以上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标段,投标人均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投标人制造商/代理商身份确认函》(附件4,以下简称“身份确认函”),未提供(包括未按附件格式提供者、未盖章、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身份确认函,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已提供了制造商授权委托书,评标委员会据此可明确判断其身份的除外);对于虽提供了“身份确认函”,但与其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所记载的身份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较高的资格条件要求对其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包括对其作出的不利量化考虑,或者其投标被否决)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文件中的制造商是指以原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代理商是指依法注册,由制造商进行委托代理授权、作为独立主体参与采购活动并签订合同的法人或组织,且在人员配备、资金实力、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保证招标项目如期完成所需的实施能力,不包括为项目提供系统集成产品与服务的集成商;集货商是指将零散小批量、从多家制造商预定或采购产品,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
6.开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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