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资金来源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县财政,具备招标条件。注册后查看受洛宁县兴洛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3、项目概况: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2516.92hm2,主要是水土流失治理2516.92hm2,矿山生态修复11.37hm2,其中水土流失治理主要包括林地提升(补植补栽)978.6hm2,土地综合治理435.52hm2,封山育林1003.3hm2,沟道整治99.5hm2,工程新增林地2hm2,新增
园地5.4hm2。
4、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境内;
5、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县财政;
6、预算金额:97800748.17元;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8、工期:2012月3前完工;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
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招标控制价:97800748.17元。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执行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支持乡村振兴。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则不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本次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请于2023年9月2至2023年10月24:00,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洛宁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资金来源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县财政,具备招标条件。注册后查看受洛宁县兴洛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3、项目概况: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2516.92hm2,主要是水土流失治理2516.92hm2,矿山生态修复11.37hm2,其中水土流失治理主要包括林地提升(补植补栽)978.6hm2,土地综合治理435.52hm2,封山育林1003.3hm2,沟道整治99.5hm2,工程新增林地2hm2,新增
园地5.4hm2。
4、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境内;
5、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县财政;
6、预算金额:97800748.17元;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8、工期:2012月3前完工;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
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招标控制价:97800748.17元。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执行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支持乡村振兴。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则不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本次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请于2023年9月2至2023年10月24:00,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11月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6
-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11月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6
- 新疆阜康市阜康阿魏原生境保护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6
- 滑触线及附件招标公告 2024-11-16
- 氧气空气滤筒及卡扣滤筒招标公告 2024-11-16
- 按钮类元件招标公告 2024-11-16
- 工控附件招标公告 2024-11-16
- 联动台招标公告 2024-11-16
- 5#高炉炮泥包保招标公告 2024-11-16
-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