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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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立项批复的批复》(芙发改投70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主要建设内容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790.91万元(概算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区级财政,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1.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起点为紫薇路(里程 K0+000),终点为马王堆路(里程 K0+324.243);
1.2.3 项目基本情况
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西起紫薇路(已建城市支路),东至马王堆路(已建次干道),全线总长度 324.243m。新建段规划路幅宽度12米;改造段路幅宽度12米,两侧建筑前坪约各 4.5 米,改造段总实施宽度约21米;本项目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拆除围墙、现状人行道、水泥路面等)、路面、路基土石方、排水、景观、照明、天网工程、交通设施等工程。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1
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
历天,施工工期18
历天(完成审图备案后,中标单位需在3
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并送审)。■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于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建设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拆除围墙、现状人行道、水泥路面等)、路面、路基土石方、排水、景观、照明、天网工程、交通设施等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长房实施部分(长房实施部分为:①纬一路道路沿长房商业广场项目出入口开口部分的人行道路和道路南侧即桩号K0+60至桩号K0+220区间内靠近项目红线的人行道路(包含靠近项目本侧的建筑前坪)垫层、混凝土、以及路面铺装(包含道路侧石)等所有施工内容。② 路灯的采购及安装,包括路灯的线路预留及穿线埋管等。③板房拆除及红线内新建路段地面清表及垃圾外运;④桩号K0+60~K0+220路段原地貌混凝土路面破除及外运,厚度按20cm考虑)。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清单。
采购范围: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以财评上限价报告为准)。
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各级部门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7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即:投标截止
,下同)及开标
为2023-10-23 09:00。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立项批复的批复》(芙发改投70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主要建设内容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790.91万元(概算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区级财政,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1.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起点为紫薇路(里程 K0+000),终点为马王堆路(里程 K0+324.243);
1.2.3 项目基本情况
纬一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西起紫薇路(已建城市支路),东至马王堆路(已建次干道),全线总长度 324.243m。新建段规划路幅宽度12米;改造段路幅宽度12米,两侧建筑前坪约各 4.5 米,改造段总实施宽度约21米;本项目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拆除围墙、现状人行道、水泥路面等)、路面、路基土石方、排水、景观、照明、天网工程、交通设施等工程。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1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于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建设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拆除围墙、现状人行道、水泥路面等)、路面、路基土石方、排水、景观、照明、天网工程、交通设施等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长房实施部分(长房实施部分为:①纬一路道路沿长房商业广场项目出入口开口部分的人行道路和道路南侧即桩号K0+60至桩号K0+220区间内靠近项目红线的人行道路(包含靠近项目本侧的建筑前坪)垫层、混凝土、以及路面铺装(包含道路侧石)等所有施工内容。② 路灯的采购及安装,包括路灯的线路预留及穿线埋管等。③板房拆除及红线内新建路段地面清表及垃圾外运;④桩号K0+60~K0+220路段原地貌混凝土路面破除及外运,厚度按20cm考虑)。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清单。
采购范围: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以财评上限价报告为准)。
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各级部门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7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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