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辽源市350M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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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辽源市350M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硬件模块综合配套设备307个,具有综合信息、数据、语音传输服务、可实现信息加密、定制化软件使用许可功能,采购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采购预算239.1532万元(含税),211.64万元(不含税),税率13%。本项目采购设备含调试服务。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1.2.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2质保期/保修期:产品提供12个月的保修服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893.81元(不含税单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与本项目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金额、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以框架合同加结算依据或订单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结算发票需提供查询截图(截图应包含查询网址信息),否则不予计取。
(4)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相关承诺)。
(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的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投标)。
2.3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09月2
9时00分至2023年10月0
16时00分(北京
,下同)。
1.1 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辽源市350M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硬件模块综合配套设备307个,具有综合信息、数据、语音传输服务、可实现信息加密、定制化软件使用许可功能,采购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采购预算239.1532万元(含税),211.64万元(不含税),税率13%。本项目采购设备含调试服务。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硬件模块综合配套设备 | / | 307 | 吉林省辽源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1.2.2质保期/保修期:产品提供12个月的保修服务。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893.81元(不含税单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金额、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以框架合同加结算依据或订单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结算发票需提供查询截图(截图应包含查询网址信息),否则不予计取。
(4)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相关承诺)。
(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的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投标)。
2.3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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