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太仓市普通国省道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施工项目2023GSD-TS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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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3年太仓市普通国省道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市路设施〔2023〕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仓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太仓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现对2023年太仓市普通国省道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与内容
(1)项目概况
204国道太仓段起点K907+933(常熟界),终点为K931+796(上海界),穿越了太仓境内直塘、双凤、城厢三个镇区,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其中建湖路~弇山路段为双向八车道+辅道,设计速度均为80km/h。
346国道太仓段起点K41+000(上海界),终点为K76+337(常熟界),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其中沙鹿路~常熟界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均为80km/h。
359省道太仓段起点KO+000,终点为K19+120(常熟界),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均为100km/h。
本项目主要对太仓市市域范围内204国道、346国道、359省道的路侧护栏防护进行提升优化,具体内容为:路侧二波护栏提升至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三波护栏,侧护栏缺失段落补全三波护栏并同步完善路侧护栏与桥梁护栏的有效衔接。建安费约1050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023GSD-TS标段,招标内容为本次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
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
至今(以投标报表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养护项目;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8年1月
以来,至少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为:2023年10月1
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
为:2023年10月1
11时00分。
2023年太仓市普通国省道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市路设施〔2023〕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仓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太仓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现对2023年太仓市普通国省道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与内容
(1)项目概况
204国道太仓段起点K907+933(常熟界),终点为K931+796(上海界),穿越了太仓境内直塘、双凤、城厢三个镇区,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其中建湖路~弇山路段为双向八车道+辅道,设计速度均为80km/h。
346国道太仓段起点K41+000(上海界),终点为K76+337(常熟界),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其中沙鹿路~常熟界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均为80km/h。
359省道太仓段起点KO+000,终点为K19+120(常熟界),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均为100km/h。
本项目主要对太仓市市域范围内204国道、346国道、359省道的路侧护栏防护进行提升优化,具体内容为:路侧二波护栏提升至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三波护栏,侧护栏缺失段落补全三波护栏并同步完善路侧护栏与桥梁护栏的有效衔接。建安费约1050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023GSD-TS标段,招标内容为本次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8年1月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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