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二次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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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
本招标项目由局发展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沧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防水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2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节能改造(二期)项目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铁十二局(牵头)、中铁十四局(成员)、中铁十七局(成员)、中铁建黄河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建中原指挥部)、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基金)联合体与太原市住建局指派的太原晋阳实业公司组成项目公司(名称未定),运营期15年后移交给政府。
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28.7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4.6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69万元(含设计及监理等),预备费20443.82万元,建设投资275991.62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65.46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水卷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
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运河区,位于永济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开元大道以西。一期项目安置房建设占地面积95.17亩(地块一21.72亩,地块二73.45亩),总建筑面积21.9万㎡,地上建筑面积14.85万㎡,地下建筑面积7.05万㎡,建筑物共计17栋(15栋安置房,1栋商业配套楼,1栋幼儿园)。住宅总户数为1314套,地上及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共计1507个。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9月,竣工日期 2025月3,工期计 44个月。
2.1.2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节能改造(二期)项目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既有供热区域内,于2007 年 10 月 1 日前竣工,且不在城市规划拆迁范围内,抗震和结构安全性能较好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按照节能标准75%要求(《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8),改造的主要内容为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外窗更换、地下室顶板保温以及楼宇门更换等工程。本次改造建筑面积约 160万㎡。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
防水材料包件(包件号:FSCL-0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生产能力达到需求标准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如有,应提供投标人近2年度(2021年至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2022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内(2021至2022年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或者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3年内不存在由于质量不合格、违约、违规等被交通运输部等上级单位批评的情形;
(7)其他要求:
①中标方须提供国家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a.生产厂家须具有独立的投标物资的生产质量检验部门及完备的试验、检验设备及人员;
b.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明确投标本项目材料的生产厂家及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c.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d.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2.2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节能改造(二期)项目经理部
防水卷材包件(包件号:FSJC-01)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的独立法人组织;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含) 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商获得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权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有三年的良好供货业绩,近三年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地铁、公路、铁路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中有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户证明、合同,施工单位对其的履约证明等),提供施工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6)履约信用要求: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7)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且为十四局集团公司下发大宗物资源头采购厂商名录内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
1.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
本招标项目由局发展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沧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防水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2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节能改造(二期)项目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铁十二局(牵头)、中铁十四局(成员)、中铁十七局(成员)、中铁建黄河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建中原指挥部)、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基金)联合体与太原市住建局指派的太原晋阳实业公司组成项目公司(名称未定),运营期15年后移交给政府。
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28.7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4.6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69万元(含设计及监理等),预备费20443.82万元,建设投资275991.62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65.46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水卷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
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运河区,位于永济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开元大道以西。一期项目安置房建设占地面积95.17亩(地块一21.72亩,地块二73.45亩),总建筑面积21.9万㎡,地上建筑面积14.85万㎡,地下建筑面积7.05万㎡,建筑物共计17栋(15栋安置房,1栋商业配套楼,1栋幼儿园)。住宅总户数为1314套,地上及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共计1507个。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9月,竣工日期 2025月3,工期计 44个月。
2.1.2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节能改造(二期)项目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既有供热区域内,于2007 年 10 月 1 日前竣工,且不在城市规划拆迁范围内,抗震和结构安全性能较好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按照节能标准75%要求(《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8),改造的主要内容为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外窗更换、地下室顶板保温以及楼宇门更换等工程。本次改造建筑面积约 160万㎡。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
防水材料包件(包件号:FSCL-0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生产能力达到需求标准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如有,应提供投标人近2年度(2021年至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2022年连续2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内(2021至2022年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或者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3年内不存在由于质量不合格、违约、违规等被交通运输部等上级单位批评的情形;
(7)其他要求:
①中标方须提供国家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a.生产厂家须具有独立的投标物资的生产质量检验部门及完备的试验、检验设备及人员;
b.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明确投标本项目材料的生产厂家及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c.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d.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2.2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节能改造(二期)项目经理部
防水卷材包件(包件号:FSJC-01)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的独立法人组织;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含) 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商获得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权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有三年的良好供货业绩,近三年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地铁、公路、铁路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中有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户证明、合同,施工单位对其的履约证明等),提供施工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6)履约信用要求: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7)其他要求: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且为十四局集团公司下发大宗物资源头采购厂商名录内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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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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