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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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二标段)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黑农厅函1920号《关于下达黑龙江省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预通知任务和第一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黑农厅函679号《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以牡农局函12号《关于对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县级自筹资金。项目根据要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二标段)
2.2项目建设地点:宁安市沙兰镇景城村、小荒地村、王豆村
2.3项目建设内容: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水源工程(农用井58眼))、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溉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月11月
;计划竣工日期20
11月
,总工期36
历天。(注:上述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二标段。
2.7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6444684.41元。
2.8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2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承担过类似水利业绩至少三项,要求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佐证材料(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同一集团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两家以上报名,则以监管系统登记
先后为准)。
3.1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3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为2023年9月2
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
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二标段)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黑农厅函1920号《关于下达黑龙江省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预通知任务和第一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黑农厅函679号《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以牡农局函12号《关于对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县级自筹资金。项目根据要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二标段)
2.2项目建设地点:宁安市沙兰镇景城村、小荒地村、王豆村
2.3项目建设内容: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水源工程(农用井58眼))、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溉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月11月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二标段。
2.7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6444684.41元。
2.8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2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承担过类似水利业绩至少三项,要求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佐证材料(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9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同一集团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两家以上报名,则以监管系统登记
3.1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3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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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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