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岭头等村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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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岭头等村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芦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岭头等村(芦发改2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岭头村、桐城村、大海北村、花牛村、新华道一分场、新华道二分场、新华道三分场、新华道四分场、大韩村等。2.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内容为建设岭头村、桐城村、大海北村、花牛村、新华道一分场、新华道二分场、新华道三分场、新华道四分场、大韩村的供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包括新建给水管道,给水附属构筑物、新建污水管道、污水附属构筑物、污水提升泵站等。2.1.3总服务周期:9
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
1月,过程中
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一标段:岭头村及大海北村供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二标段:花牛村、大韩、新华街道(一分场)、新华街道(四分场)供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三标段:桐城村、新华街道(二分场)、新华街道(三分场)供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2.1.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本项目全线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编制、竣工图编制、后期服务等全部设计相关工作;本项目全线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1)本项目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二、三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
同投标截止
,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及能力。(2)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3)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9 09:00至2023-10-11 17: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芦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岭头等村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芦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岭头等村(芦发改2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岭头村、桐城村、大海北村、花牛村、新华道一分场、新华道二分场、新华道三分场、新华道四分场、大韩村等。2.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内容为建设岭头村、桐城村、大海北村、花牛村、新华道一分场、新华道二分场、新华道三分场、新华道四分场、大韩村的供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包括新建给水管道,给水附属构筑物、新建污水管道、污水附属构筑物、污水提升泵站等。2.1.3总服务周期:9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本项目全线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编制、竣工图编制、后期服务等全部设计相关工作;本项目全线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1)本项目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二、三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9 09:00至2023-10-11 17: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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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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