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两年度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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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9-408
1.2项目内容:年度环境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包括有废水、废气、厂界噪声、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生态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等);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供货)周期:执行周期为2年(201月-2025年12月3);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转包。
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CMA资质,含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表、授权签字人名单;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每份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
(6)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7)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需是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
(10)需在上海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为A级;
(11)禁止转包,可允许分包,分包人必须有同等能力或者是比投标人实验室的能力还要高(能力认定以上海市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为主要参考),分包比例不得超过监测项目的20%(按照监测因子统计)。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三份,合同签订金额大于50万元);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提供至少10名现场采样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和社保缴纳凭证);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16)需提供是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的凭证(可网页截图);
(17)需提供上海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结果B级及以上凭证;
(18)打算分包的,应当提交分包监测项目清单和分包比例以及分包方的资格预审资料(与投标人资料相同)。
报名截止:2023年10月14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9-408
1.2项目内容:年度环境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包括有废水、废气、厂界噪声、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生态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等);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供货)周期:执行周期为2年(201月-2025年12月3);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转包。
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序号 |
内容 |
标段一 |
年度环境监测(长兴分公司) |
标段二 |
年度环境监测(港通公司、振华港机重工) |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CMA资质,含计量认证证书、能力表、授权签字人名单;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每份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
(6)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7)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需是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
(10)需在上海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为A级;
(11)禁止转包,可允许分包,分包人必须有同等能力或者是比投标人实验室的能力还要高(能力认定以上海市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为主要参考),分包比例不得超过监测项目的20%(按照监测因子统计)。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三份,合同签订金额大于50万元);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提供至少10名现场采样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和社保缴纳凭证);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16)需提供是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的检测机构的凭证(可网页截图);
(17)需提供上海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结果B级及以上凭证;
(18)打算分包的,应当提交分包监测项目清单和分包比例以及分包方的资格预审资料(与投标人资料相同)。
报名截止:2023年10月14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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