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合新铁路、中铁十五局五河县涉铁道路节点工程、中铁十七局安庆港长风港区铁路专用线、中铁二十一局金寨史河老城区段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资源开发运营一体化项目(钢材、水泥)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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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五局合新铁路安徽段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1.2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五河县涉铁道路节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3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安庆港长风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安庆市交通控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1.4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金寨史河老城区段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资源开发运营一体化项目部。建设单位: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合新铁路HXQZ-2标段起讫里程为DK142+480.412~DK172+371.46,其中DK159+450=DK163+453.4955,短链4003.4955m,全长25.888km,位于蚌埠市五河县境内,站场路基1.746km,桥梁长24.142km。主要工程内容为:迁改工程25.888km;特大桥2座24052.84延长米(分别是怀洪新河特大桥15409.78延长米,淮河特大桥8643.055延长米);框架桥3座89.61延长米(分别是惠民路中桥33.52延长米、龙潭湖中桥21.65延长米、兴浍西路中桥34.44延长米);框架涵5座315.29延长米;五河站(站场及区间路基共1.746km)及站场附属工程;箱梁预制、架设680孔(32米箱梁633孔,24米箱梁47孔);铺轨51.223km;无砟道床51.223km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月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6月3
。
五河县涉铁道路节点工程,包含九条道路下穿合新铁路,分部为G344、康明路、横一路、兴县路、惠民路、兴浍路、纬二十五路、纬二十六路、民通路。道路总长1493m,其中桥梁总长448m,路基总长934.7m,已有框架桥总长110.3m。规划G344为既有五固路改扩建工程,惠民路、兴浍路为既有道路改扩建后与铁路预留框架桥衔接工程;其余六条为规划新增道路下穿合新铁路工程。
新建安庆港长风港区铁路专用线工程,起讫里程为DK7+695(莲花山隧道起点)~DK34+428.86(长风港车站),总长25.918km,其中十七局承建13.1km,新建特大桥3座8.4km、中桥1座72m,区间路基2.87km、站场路基0.97km,车站1座、新铺正线24.78km,站线7.012km。合同总造价7亿元,合同工期为72
历天。自合同签订组织进场后,因铁路红线用地于 2023 年 2 月正式批复,且目前土地征迁仍未完成,导致工期顺延,暂定于 2024 年 10 月建成通车。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
:2023年10月
至20
10月3
。
金寨史河老城区段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资源开发运营一体化项采用 EPC+产业导入+O 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方案设计(修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产业导入、运营服务等。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 年 5 月 5 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计划开始现场建设日期:2023年6月1
(承包人2023年5月2
前配合完成梅山城区规划修改;现场建设日期以梅山城区规划批准
确定; 单项工程开工以开工令
确定)。计划工程建设竣工日期: 202
5月
。工程建设工期总日历天数:109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
(精确到哪个月):2023年9月3
至202
5月
。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钢材GC02、GC03、GC04、GC05、GC06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机构相关资料等内容;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至少两份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或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得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以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以来)的投标产品被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人与母公司、投标人与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与母公司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水泥SN02、SN03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出具加盖鲜章的生产能力证明资料或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能证明材料),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投标;厂家生产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招标物资清单中每种型号均需提供,散装水泥和袋装水泥视为相同材料,可不单独提供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至少两份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或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得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以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以来)的投标产品被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投标人与母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11) 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水泥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物流凭证等资料。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
截止至2023年10月1
17时00分。
1.1招标人:中铁十五局合新铁路安徽段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1.2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五河县涉铁道路节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3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安庆港长风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安庆市交通控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1.4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金寨史河老城区段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资源开发运营一体化项目部。建设单位: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合新铁路HXQZ-2标段起讫里程为DK142+480.412~DK172+371.46,其中DK159+450=DK163+453.4955,短链4003.4955m,全长25.888km,位于蚌埠市五河县境内,站场路基1.746km,桥梁长24.142km。主要工程内容为:迁改工程25.888km;特大桥2座24052.84延长米(分别是怀洪新河特大桥15409.78延长米,淮河特大桥8643.055延长米);框架桥3座89.61延长米(分别是惠民路中桥33.52延长米、龙潭湖中桥21.65延长米、兴浍西路中桥34.44延长米);框架涵5座315.29延长米;五河站(站场及区间路基共1.746km)及站场附属工程;箱梁预制、架设680孔(32米箱梁633孔,24米箱梁47孔);铺轨51.223km;无砟道床51.223km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月
五河县涉铁道路节点工程,包含九条道路下穿合新铁路,分部为G344、康明路、横一路、兴县路、惠民路、兴浍路、纬二十五路、纬二十六路、民通路。道路总长1493m,其中桥梁总长448m,路基总长934.7m,已有框架桥总长110.3m。规划G344为既有五固路改扩建工程,惠民路、兴浍路为既有道路改扩建后与铁路预留框架桥衔接工程;其余六条为规划新增道路下穿合新铁路工程。
新建安庆港长风港区铁路专用线工程,起讫里程为DK7+695(莲花山隧道起点)~DK34+428.86(长风港车站),总长25.918km,其中十七局承建13.1km,新建特大桥3座8.4km、中桥1座72m,区间路基2.87km、站场路基0.97km,车站1座、新铺正线24.78km,站线7.012km。合同总造价7亿元,合同工期为72
金寨史河老城区段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资源开发运营一体化项采用 EPC+产业导入+O 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方案设计(修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产业导入、运营服务等。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 年 5 月 5 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计划开始现场建设日期:2023年6月1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钢材GC02、GC03、GC04、GC05、GC06包件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机构相关资料等内容;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至少两份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或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得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以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以来)的投标产品被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人与母公司、投标人与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与母公司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水泥SN02、SN03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出具加盖鲜章的生产能力证明资料或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能证明材料),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投标;厂家生产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两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招标物资清单中每种型号均需提供,散装水泥和袋装水泥视为相同材料,可不单独提供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至少两份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或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得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以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以来)的投标产品被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投标人与母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11) 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水泥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物流凭证等资料。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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