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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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PDI-TT-2023-0341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2.1.1拆旧物资鉴定、维修整合,拆旧物资整合中心工作内容主要是对拆迁基站拆旧物资、建设改造拆旧物资、维护改造拆旧物资做初步鉴定,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维修整合,再次利用。根据省公司文件要求目前整合的物资主要有配电箱、开关电源柜、嵌入式开关电源、一体化机柜、空调、FSU 无线模块、FSU 主机、电池等。
2.1.2物资日常管理,分型号类别对设备保管,定期上报物资整合情况;根据整合情况,对资产整合情况记录,对完成整合的可用物资、预报废物资移交,并对出入库情况记录。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或合同预算金额用完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2.3服务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2.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不含税18.06万元,税率6%。含税19.15 万元;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
2.7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不含税折扣限价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至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具备至少一项同类服务业绩经验。
同类服务是指开关电源、空调、一体化机柜、配电设备、动环、蓄电池中任意三种资产类型的整合、维修维保或检测服务。
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确认;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确认);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参选;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参选;
(13)自公告发出前3至唱价日(应答截至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参选;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参选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参选。
(15)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5.1比选文件获取: 2023年10月08:30-2023年10月13日17:00(北京,下同)。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PDI-TT-2023-0341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2.1.1拆旧物资鉴定、维修整合,拆旧物资整合中心工作内容主要是对拆迁基站拆旧物资、建设改造拆旧物资、维护改造拆旧物资做初步鉴定,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维修整合,再次利用。根据省公司文件要求目前整合的物资主要有配电箱、开关电源柜、嵌入式开关电源、一体化机柜、空调、FSU 无线模块、FSU 主机、电池等。
2.1.2物资日常管理,分型号类别对设备保管,定期上报物资整合情况;根据整合情况,对资产整合情况记录,对完成整合的可用物资、预报废物资移交,并对出入库情况记录。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或合同预算金额用完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2.3服务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2.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不含税18.06万元,税率6%。含税19.15 万元;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
2.7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不含税折扣限价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至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具备至少一项同类服务业绩经验。
同类服务是指开关电源、空调、一体化机柜、配电设备、动环、蓄电池中任意三种资产类型的整合、维修维保或检测服务。
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确认;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确认);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参选;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参选;
(13)自公告发出前3至唱价日(应答截至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参选;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参选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参选。
(15)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5.1比选文件获取: 2023年10月08:30-2023年10月13日17:00(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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