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京东云“互联网+”新经济项目专项审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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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注册后查看受玉溪市商务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玉溪京东云“互联网+”新经济项目专项审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云润【采字号】2023-145;
3. 项目概况:玉溪市人民政府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签订《玉溪市人民政府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互联网+”新经济项目合同》,围绕“1个大数据中心、1个交易服务平台、1个品牌创新体系、1个新型智慧城市体系”“4个1”目标,实施玉溪京东云“互联网+”新经济项目。自项目落地以来,市级、高新区实际拨付京东公司7700万元(其中工程项目1200万元),共实施项目与促销活动34个(场次) 。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拟对该项目财务收支(含工程)进行专项审计。
4. 采购需求: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拟对该项目财务收支(含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并提供相关的审计报告,涉及工程的必须单独提供有资质有效力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采购预算:小写:¥1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7.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8. 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玉溪京东云“互联网+”新经济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10.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云南省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客观、公正,认真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全面履行《委托合同》及服务承诺,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本项目审计服务工作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文件规定。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①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选择①②两项都提供或者①②提供其中一项即可,若为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为止的财务报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与
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0年1月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并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3.响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应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否则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6.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磋商,评审结束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2023年10月-2023年10月1,每日8:30时至 11:30时,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册后查看受玉溪市商务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玉溪京东云“互联网+”新经济项目专项审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云润【采字号】2023-145;
3. 项目概况:玉溪市人民政府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签订《玉溪市人民政府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互联网+”新经济项目合同》,围绕“1个大数据中心、1个交易服务平台、1个品牌创新体系、1个新型智慧城市体系”“4个1”目标,实施玉溪京东云“互联网+”新经济项目。自项目落地以来,市级、高新区实际拨付京东公司7700万元(其中工程项目1200万元),共实施项目与促销活动34个(场次) 。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拟对该项目财务收支(含工程)进行专项审计。
4. 采购需求: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拟对该项目财务收支(含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并提供相关的审计报告,涉及工程的必须单独提供有资质有效力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采购预算:小写:¥1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7.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8. 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玉溪京东云“互联网+”新经济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10.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云南省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客观、公正,认真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全面履行《委托合同》及服务承诺,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本项目审计服务工作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文件规定。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①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选择①②两项都提供或者①②提供其中一项即可,若为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为止的财务报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与
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0年1月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并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3.响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应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否则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6.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磋商,评审结束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2023年10月-2023年10月1,每日8:30时至 11:30时,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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