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3-2024年通信抱杆配套材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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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需求量达到预估需求量为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区域及数量如下:
各份额预估数量如下:
注:实际框架金额以中标含税单价*预估需求量为准。
1.3 供货期:订单下发之日起1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身份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截图。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有效期过后未能提供新的满足资格条件中的资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剩余份额)。
2.1.3投标人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证明其财务能力状况。若投标人为2022年至投标截止成立的组织,则须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的财务报表或已完成的上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含税)的同类业绩至少1个;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当日),在此之后开具的发票不予认可;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提供完整查验截图。4)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5)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均以合同签订为准。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1.5本项目人员要求:
(1)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一个;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证书至少3人。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人员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3起)[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3起)[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3起)[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2.3.3投标产品应满足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保修期。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0月0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下同)。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需求量达到预估需求量为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类别 | 类型 | 规格(含供货与安装) | 单位 | 数量 |
抱杆 | 附墙式抱杆 | 高度1米(含监控杆、路灯杆等简易市政杆塔改造所用一整套小型抱杆) | 根 | 71 |
高度1.5米 | 根 | 71 | ||
高度2米 | 根 | 143 | ||
高度3米 | 根 | 1073 | ||
高度4米 | 根 | 71 | ||
高度6米 | 根 | 71 | ||
自立式配重抱杆(带水泥墩) | 高度3米 | 根 | 179 | |
高度4米 | 根 | 179 | ||
高度6米 | 根 | 71 | ||
角钢塔抱杆(安装在平台上) | 高度3米抱杆+固定件 | 套 | 108 | |
单管塔抱杆(安装在平台上) | 高度3米抱杆+固定件 | 套 | 108 | |
小区分布抱杆 | 射灯附墙式抱杆 | 高度1米 | 个 | 358 |
射灯配重式抱杆 | 高度1米(带水泥墩) | 根 | 108 | |
底座 | 排气管底座、小空调底座 | 附墙式底座 | 套 | 108 |
自立式配重底座(带水泥墩) | 套 | 179 | ||
大空调室外机美化外罩底座 | 自立式配重底座(含一根1m抱杆)(带水泥墩) | 套 | 71 | |
附墙安装底座 | 套 | 71 | ||
方柱美化外罩底座 | 自立式配重底座(带水泥墩) | 套 | 71 | |
附墙安装底座 | 套 | 71 | ||
电源柜楼顶底座 | 钢制焊接底座 | 个 | 214 | |
RRU底座 | 角钢焊接底座 | 个 | 536 |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区域及数量如下:
份额 | 综合排名 | 中标区域 |
1 | 第一名 | 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临沂、滨州 |
2 | 第二名 | 济南、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菏泽 |
类别 | 类型 | 规格(含供货与安装) | 单位 | 总数量 | 份额1(数量) | 份额2(数量) |
抱杆 | 附墙式抱杆 | 高度1米(含监控杆、路灯杆等简易市政杆塔改造所用一整套小型抱杆) | 根 | 71 | 43 | 28 |
高度1.5米 | 根 | 71 | 43 | 28 | ||
高度2米 | 根 | 143 | 86 | 57 | ||
高度3米 | 根 | 1073 | 644 | 429 | ||
高度4米 | 根 | 71 | 43 | 28 | ||
高度6米 | 根 | 71 | 43 | 28 | ||
自立式配重抱杆(带水泥墩) | 高度3米 | 根 | 179 | 107 | 72 | |
高度4米 | 根 | 179 | 107 | 72 | ||
高度6米 | 根 | 71 | 43 | 28 | ||
角钢塔抱杆(安装在平台上) | 高度3米抱杆+固定件 | 套 | 108 | 65 | 43 | |
单管塔抱杆(安装在平台上) | 高度3米抱杆+固定件 | 套 | 108 | 65 | 43 | |
小区分布抱杆 | 射灯附墙式抱杆 | 高度1米 | 个 | 358 | 215 | 143 |
射灯配重式抱杆 | 高度1米(带水泥墩) | 根 | 108 | 65 | 43 | |
底座 | 排气管底座、小空调底座 | 附墙式底座 | 套 | 108 | 65 | 43 |
自立式配重底座(带水泥墩) | 套 | 179 | 107 | 72 | ||
大空调室外机美化外罩底座 | 自立式配重底座(含一根1m抱杆)(带水泥墩) | 套 | 71 | 43 | 28 | |
附墙安装底座 | 套 | 71 | 43 | 28 | ||
方柱美化外罩底座 | 自立式配重底座(带水泥墩) | 套 | 71 | 43 | 28 | |
附墙安装底座 | 套 | 71 | 43 | 28 | ||
电源柜楼顶底座 | 钢制焊接底座 | 个 | 214 | 128 | 86 | |
RRU底座 | 角钢焊接底座 | 个 | 536 | 322 | 214 |
1.3 供货期:订单下发之日起1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类别 | 类型 | 规格(含供货与安装) | 最高限价 (单价,元/不含税) |
抱杆 | 附墙式抱杆 | 高度1米(含监控杆、路灯杆等简易市政杆塔改造所用一整套小型抱杆) | 726 |
高度1.5米 | 743 | ||
高度2米 | 837 | ||
高度3米 | 1023 | ||
高度4米 | 1115 | ||
高度6米 | 2324 | ||
自立式配重抱杆(带水泥墩) | 高度3米 | 2324 | |
高度4米 | 2510 | ||
高度6米 | 2788 | ||
角钢塔抱杆(安装在平台上) | 高度3米抱杆+固定件 | 1023 | |
单管塔抱杆(安装在平台上) | 高度3米抱杆+固定件 | 1023 | |
小区分布抱杆 | 射灯附墙式抱杆 | 高度1米 | 837 |
射灯配重式抱杆 | 高度1米(带水泥墩) | 1859 | |
底座 | 排气管底座、小空调底座 | 附墙式底座 | 929 |
自立式配重底座(带水泥墩) | 2737.98 | ||
大空调室外机美化外罩底座 | 自立式配重底座(含一根1m抱杆)(带水泥墩) | 3625 | |
附墙安装底座 | 1952 | ||
方柱美化外罩底座 | 自立式配重底座(带水泥墩) | 2927 | |
附墙安装底座 | 1561 | ||
电源柜楼顶底座 | 钢制焊接底座 | 911 | |
RRU底座 | 角钢焊接底座 | 279 |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身份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截图。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有效期过后未能提供新的满足资格条件中的资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剩余份额)。
2.1.3投标人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证明其财务能力状况。若投标人为2022年至投标截止成立的组织,则须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的财务报表或已完成的上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单一法人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含税)的同类业绩至少1个;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当日),在此之后开具的发票不予认可;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提供完整查验截图。4)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5)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均以合同签订为准。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1.5本项目人员要求:
(1)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一个;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证书至少3人。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人员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3起)[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3起)[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3起)[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2.3.3投标产品应满足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保修期。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0月0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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