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卯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0-08
收藏项目
2.3 采购预算:约310万元;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
2.4.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卯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655.8 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筑面积 117.12 平方米。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5
历天;
2.6项目地点: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卯相社区;
2.7质量要求: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及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验收规范发生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给予3%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营业执照: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具备健全的会计制度的声明);
3.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2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2.3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4.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4.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4.4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
:2023年 10 月 0
至2023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9:00时至11:30时,
13:30时至17:30时(北京
)。
5.2 磋商文件售价为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 10 月1
10:00 (北京
)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
2.4.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卯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655.8 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筑面积 117.12 平方米。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5
2.6项目地点: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卯相社区;
2.7质量要求: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及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验收规范发生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给予3%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营业执照: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具备健全的会计制度的声明);
3.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2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2.3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4.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4.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4.4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
5.2 磋商文件售价为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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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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