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市场交易应用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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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招标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已落实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市场交易应用框架采购,协助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开展系统需求、系统设计、开发集成、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实施等阶段的非核心工序部分工作。
1、框架期限: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人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人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80%(下同)时,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估采购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下同)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方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
(2)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5)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B、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6)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采购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7)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8)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需求单的金额。
(9)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经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为合同的签订主体,在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
本框架适用范围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市场交易应用框架采购。
2.2招标范围:
协助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开展系统需求、系统设计、开发集成、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实施等阶段的非核心工序部分工作。配合完成交易中心门户及身份认证应用、数据管理应用的功能,并开展系统需求、系统设计、开发集成、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实施等阶段的非核心工序部分工作。
说明:项目工作围绕一级功能、二级功能、内部逻辑(新增数、变更数)及外部接口(新增数、变更数)这些核心需求开展,具体工作量将以合同期内的实际建设内容为准,造价审核单位向中标方收集工作证明材料核算工作量,计算结算价,现未确定结算价。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2.4标的物描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
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1
17时00分00秒,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2023年10月0
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3
14时00分00秒。
截标/开标
:2023年10月3
14时00分00秒。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已落实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市场交易应用框架采购,协助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开展系统需求、系统设计、开发集成、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实施等阶段的非核心工序部分工作。
1、框架期限: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人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人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80%(下同)时,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估采购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下同)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方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
(2)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5)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B、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6)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采购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7)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8)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需求单的金额。
(9)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经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为合同的签订主体,在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
本框架适用范围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市场交易应用框架采购。
2.2招标范围:
协助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开展系统需求、系统设计、开发集成、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实施等阶段的非核心工序部分工作。配合完成交易中心门户及身份认证应用、数据管理应用的功能,并开展系统需求、系统设计、开发集成、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实施等阶段的非核心工序部分工作。
说明:项目工作围绕一级功能、二级功能、内部逻辑(新增数、变更数)及外部接口(新增数、变更数)这些核心需求开展,具体工作量将以合同期内的实际建设内容为准,造价审核单位向中标方收集工作证明材料核算工作量,计算结算价,现未确定结算价。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预估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工期 |
1 |
CG2100022001620402001 |
2023年交易系统需求响应改造等服务采购子项 |
642 |
/ |
CG2100022001620402001001 |
1 |
2023年交易系统需求响应改造等服务采购子项 |
642 |
/ |
否 |
本项目实施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具体 |
2 |
CG2100022001620402002 |
2023年交易系统数据管理应用等服务采购子项 |
318 |
/ |
CG2100022001620402002001 |
2 |
2023年交易系统数据管理应用等服务采购子项 |
318 |
/ |
否 |
本项目实施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具体 |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物 |
1 |
协助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开展系统需求、系统设计、开发集成、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实施等阶段的非核心工序部分工作。 |
2023年交易系统需求响应改造等服务采购子项 |
2 |
配合完成交易中心门户及身份认证应用、数据管理应用的功能,并开展系统需求、系统设计、开发集成、系统测试、系统部署实施等阶段的非核心工序部分工作。 |
2023年交易系统数据管理应用等服务采购子项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2022年报告。如2022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9-2021年报告;成立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截图;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应具有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或软件企业认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
标的1:2023年交易系统需求响应改造等服务专项采购子项 标的2:2023年交易系统数据管理应用等服务专项采购子项 |
五、投标文件递交
截标/开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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