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2023年村内道路提升工程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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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2023年村内道路提升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2023年村内道路提升工程(二次)
2.2招标编号:祥符公开招标-2023-3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2.5投资金额:496537.10元
2.6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开封市祥符区
2.7计划工期:3
历天
2.8工程质量:合格;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开封市祥符区2023年村内道路提升工程施工(仇楼镇朱砦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应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自行承诺;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
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
),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并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
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2020年1月
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打开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③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单位诚信记录不良行为,存在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均可获取。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2023年村内道路提升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2023年村内道路提升工程(二次)
2.2招标编号:祥符公开招标-2023-3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2.5投资金额:496537.10元
2.6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开封市祥符区
2.7计划工期:3
2.8工程质量:合格;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开封市祥符区2023年村内道路提升工程施工(仇楼镇朱砦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应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自行承诺;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并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2020年1月
③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单位诚信记录不良行为,存在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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