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型钢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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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沿线经过广州市南沙经济开发区珠江街道及万顷沙镇,是南北向贯穿并连接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及南沙枢纽区块的主干道,起点接珠江大道,走向为西北至东南,终点接十八涌以北万环南路。灵新大道为城市主干道,本次拓宽按40.5~60m设计,灵新大道以万龙大道交叉路口为界,万龙大道以北按双向8车道设计,以南按双向6车道设计。设计速度60Km/h,总长约16.6km。道路跨越三涌至十七涌共15条河涌。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污水)、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一、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型钢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的营业执照)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1份)。
3.1.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不少于1份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资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1.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报表。
3.1.6代理商需由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商出具的产品质量承诺书。
3.1.7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1.8为有效保证物资供应,本次投标文件须一包一投,每个投标文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
8:00至2023年10月 15 日 8:00
内
2.1项目概况
新大道改扩建工程沿线经过广州市南沙经济开发区珠江街道及万顷沙镇,是南北向贯穿并连接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及南沙枢纽区块的主干道,起点接珠江大道,走向为西北至东南,终点接十八涌以北万环南路。灵新大道为城市主干道,本次拓宽按40.5~60m设计,灵新大道以万龙大道交叉路口为界,万龙大道以北按双向8车道设计,以南按双向6车道设计。设计速度60Km/h,总长约16.6km。道路跨越三涌至十七涌共15条河涌。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污水)、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一、招标内容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注册后查看 |
螺旋管 |
Q235B DN800*12mm |
吨 |
1600 |
|
工字钢 |
Q235B I56a |
吨 |
180 |
|
|
工字钢 |
Q235B I25a |
吨 |
660 |
|
|
槽钢 |
Q235B 8# |
吨 |
10 |
|
|
槽钢 |
Q235B 10# |
吨 |
25 |
|
|
槽钢 |
Q235B 20# |
吨 |
720 |
|
|
中厚钢板 |
Q235B 10mm |
吨 |
50 |
|
|
中厚钢板 |
Q235B 12mm |
吨 |
30 |
|
|
中厚钢板 |
Q235B 16mm |
吨 |
20 |
|
|
中厚钢板 |
Q235B 20mm |
吨 |
60 |
|
|
花纹钢板 |
Q235B 8mm |
吨 |
400 |
|
|
螺旋管 |
Q235B DN630*10mm |
吨 |
200 |
|
|
方钢 |
Q235B 100*100*6mm |
吨 |
50 |
|
|
方钢 |
Q235B 200*200*6mm |
吨 |
25 |
|
|
合计 |
|
4030 |
|
3.1 型钢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的营业执照)等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1份)。
3.1.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不少于1份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资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1.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报表。
3.1.6代理商需由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商出具的产品质量承诺书。
3.1.7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1.8为有效保证物资供应,本次投标文件须一包一投,每个投标文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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