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福建公司2023-2024年省本部网约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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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福建公司2023-20省本部网约车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
1.3项目类型:服务类。
1.4 服务地点:福建省。
1.5 项目预算:480万元(含税)。
1.6 有效委托期限: 本合同有效委托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14个月或委托总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委托方需在该有效委托期限内进行委托(以委托生效日期为准),逾期委托视为无效委托。受托方接收委托方逾期发出的委托所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自行承担。合同有效委托期限届满委托总金额未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的,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有效委托期限。协商不成的,合同有效委托期限按本合同约定终止。
1.7 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2家,中选份额70%:30%。
1.8 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不含税限价为100%,高于该限价的将否决应答。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 应答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②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
2.2业绩要求:具备中国境内企业客户网约车服务业绩,自2021年09月1至2023年09月1累计金额达到1198000元人民币。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相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验结果截图,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准。。】
2.3资质要求: 应答人需具备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2.4应答供应商要求:应答人需具有网约车平台APP,且区域内日均活跃车辆达到100辆以上。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PP截图及介绍,上线车辆数据说明并加盖公章)】
2.4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为2023年10月122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22时00分(北京,下同)
1.2 采购内容:
采购包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产品或服务描述 |
计量单位 |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月) |
数量 |
预估不含税总价(万元) |
包1 |
网约车服务 |
省本部 |
年 |
292 |
14个月 |
460 |
直属中心 |
年 |
65 |
14个月 |
20 |
1.4 服务地点:福建省。
1.5 项目预算:480万元(含税)。
1.6 有效委托期限: 本合同有效委托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14个月或委托总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委托方需在该有效委托期限内进行委托(以委托生效日期为准),逾期委托视为无效委托。受托方接收委托方逾期发出的委托所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自行承担。合同有效委托期限届满委托总金额未达到框架合同上限金额的,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有效委托期限。协商不成的,合同有效委托期限按本合同约定终止。
1.7 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2家,中选份额70%:30%。
1.8 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不含税限价为100%,高于该限价的将否决应答。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车辆行驶服务 | 项 | 1.000 |
2.1 应答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②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
2.2业绩要求:具备中国境内企业客户网约车服务业绩,自2021年09月1至2023年09月1累计金额达到1198000元人民币。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相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验结果截图,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准。。】
2.3资质要求: 应答人需具备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2.4应答供应商要求:应答人需具有网约车平台APP,且区域内日均活跃车辆达到100辆以上。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APP截图及介绍,上线车辆数据说明并加盖公章)】
2.4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为2023年10月122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22时0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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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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