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3年智能锂电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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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江西省铁塔业务发展需要,拟启动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3年智能锂电池项目的采购工作。
1.2 招标内容:采购100Ah智能锂电池,产品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5424万元(含税)。
1.2.2项目类型:货物类。
1.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若所有中标人合同份额均未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1年)。
1.2.4交货地点:江西省。
1.2.5交货期:自接到订单起10个工作日内到货。
1.2.6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3 本项目划分不划分标包,取2名中标人,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其实施地域如下: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提供2020年9月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业绩指智能锂电池,本次采购的产品业绩为整套设备业绩,设备零部件的业绩不计入认定范围)不少于500万元(含税)。
(1)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至少提供一份发票,均须同时提供发票查验截图,查验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其投标。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3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检测报告出具为准)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取得CNAS或CMA认证)出具的本次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
(1)检测报告检测产品应为本次投标产品、检验结论合格,否则将不予认可;
(2)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不予认可;
(3)检测报告检验结论合格但未加盖CNAS或CMA章的,提供检测机构取得CNAS或CMA认证证明,否则将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样品1套。
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0月1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0月1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0月1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0月1至2023年10月117时00分。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江西省铁塔业务发展需要,拟启动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3年智能锂电池项目的采购工作。
1.2 招标内容:采购100Ah智能锂电池,产品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5424万元(含税)。
1.2.2项目类型:货物类。
1.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若所有中标人合同份额均未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续1年)。
1.2.4交货地点:江西省。
1.2.5交货期:自接到订单起10个工作日内到货。
1.2.6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3 本项目划分不划分标包,取2名中标人,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其实施地域如下:
中标人排序 | 份额占比 | 实施区域 |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
第一名 | 60% | 全省 | 3254.4 |
第二名 | 40% | 全省 | 2169.6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提供2020年9月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业绩指智能锂电池,本次采购的产品业绩为整套设备业绩,设备零部件的业绩不计入认定范围)不少于500万元(含税)。
(1)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至少提供一份发票,均须同时提供发票查验截图,查验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其投标。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3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检测报告出具为准)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取得CNAS或CMA认证)出具的本次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
(1)检测报告检测产品应为本次投标产品、检验结论合格,否则将不予认可;
(2)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不予认可;
(3)检测报告检验结论合格但未加盖CNAS或CMA章的,提供检测机构取得CNAS或CMA认证证明,否则将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样品1套。
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0月1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0月1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0月1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0月1至2023年10月1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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