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2022年汉江两岸造林绿化(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绿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0-11
收藏项目
预算金额:998,849.9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汉江两岸造林绿化(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绿化)):
合同包预算金额:998,849.9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8,849.9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
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汉江两岸造林绿化(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绿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汉江两岸造林绿化(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绿化))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3年10月1
至 2023年10月1
,每天
09:00:00 至 12:00:00 ,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
)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汉江两岸造林绿化(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绿化)):
合同包预算金额:998,849.9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8,849.9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旬阳市2022年汉江两岸造林绿化(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绿化)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8,849.98 | 998,849.98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汉江两岸造林绿化(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绿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汉江两岸造林绿化(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绿化))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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