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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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服务期结束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年10月1 至 2023年10月1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餐厅餐饮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服务期结束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人民医院康怡特诊中心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年10月1 至 2023年10月1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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