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煤矿二号井新增上庄、东风风井环保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编制及验收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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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川底镇和村
一、采购项目:寺河煤矿二号井新增上庄、东风风井环保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编制及验收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和寺河煤矿均隶属于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寺河煤矿二号井位于寺河井田东部,与寺河煤矿共用一个采矿许可证,寺河煤矿开采上组3号煤层,寺河煤矿二号井开采东区下组全部9号煤层和15号煤层东部区域。为了缓解二号井9号煤西部盘区埋藏深,井巷配风压力,确保通风开采安全,急需实施上庄风井改造,服务于井下原有9号煤层即将接替盘区的通风。将寺河煤矿退出的上庄风井加以利用可以解决现有通风能力不足和辅助运输距离过长的问题,并盘活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减少重复投资。
上庄风井场地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上庄村东南约510m处,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度36分4.228秒,北纬35度33分53.346秒。本项目井上及井下工程内容全部位于沁水县境内。上庄风井场地周边有现状道路连接,可满足地面人员运输和设备材料运输要求,交通便利。结合环评内容,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采购内容与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包括验收过程需要的污染源监测和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和验收,最终取得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表。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含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等相关资格。
(3)服务商需具有并提供当地近三年内竣工环保验收业绩3个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完整的合同扫描件)。
(4)项目组成员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职称4名及以上资格人员。
(5)服务商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服务商须提供项目人员近六个月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情形,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2、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投标人、法人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账户被冻结、被依法强制执行等情况。
(4)各服务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2023-10-12 17:30至2023-10-16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3-10-24 9:00;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一、采购项目:寺河煤矿二号井新增上庄、东风风井环保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编制及验收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和寺河煤矿均隶属于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寺河煤矿二号井位于寺河井田东部,与寺河煤矿共用一个采矿许可证,寺河煤矿开采上组3号煤层,寺河煤矿二号井开采东区下组全部9号煤层和15号煤层东部区域。为了缓解二号井9号煤西部盘区埋藏深,井巷配风压力,确保通风开采安全,急需实施上庄风井改造,服务于井下原有9号煤层即将接替盘区的通风。将寺河煤矿退出的上庄风井加以利用可以解决现有通风能力不足和辅助运输距离过长的问题,并盘活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减少重复投资。
上庄风井场地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上庄村东南约510m处,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度36分4.228秒,北纬35度33分53.346秒。本项目井上及井下工程内容全部位于沁水县境内。上庄风井场地周边有现状道路连接,可满足地面人员运输和设备材料运输要求,交通便利。结合环评内容,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采购内容与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包括验收过程需要的污染源监测和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和验收,最终取得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表。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含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等相关资格。
(3)服务商需具有并提供当地近三年内竣工环保验收业绩3个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完整的合同扫描件)。
(4)项目组成员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职称4名及以上资格人员。
(5)服务商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服务商须提供项目人员近六个月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情形,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2、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投标人、法人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账户被冻结、被依法强制执行等情况。
(4)各服务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2023-10-12 17:30至2023-10-16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3-10-24 9:00;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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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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