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南福新区一期项目——玉林南福新区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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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福绵)南福新区一期(PPP)项目(医养片区)——玉林(福绵)南福新区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由玉林市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50903-50-01-06162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林市福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拟建医养综合体建筑,项目建筑面积90000m2,拟建住院部2 栋,行政办公楼1栋,后勤服务楼2栋,门诊部2栋,急诊科1栋,医疗中心1栋,活动中心1栋,疗养院2栋,项目建筑总面积90000 m2。主要建设内容: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内部道路、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328.34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标段(包)名称:玉林(福绵)南福新区一期(PPP)项目(医养片区)——玉林(福绵)南福新区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总平及初步设计[含概算])
设计服务期限:5历天,定额期限5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其他: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总平及初步设计[含概算]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力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3.6 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北京09时54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止(不少于2)下载招标文件。
国有资金 | 328.34万元 | 10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财政资金 | 0.0万元 | 0.0% | |||
其他 | 0.0万元 | 0.0% |
合同估算价:328.34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标段(包)名称:玉林(福绵)南福新区一期(PPP)项目(医养片区)——玉林(福绵)南福新区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总平及初步设计[含概算])
设计服务期限:5历天,定额期限5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其他: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总平及初步设计[含概算]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力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3.6 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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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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