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应急通信保障物资采购项目包3-应急油机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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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对照总部2022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内蒙古铁塔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提升应对各类灾害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需要购置和配备一批应急通信保障物资。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1.3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1.4 预算金额:总预算65万元(含税),税率13%。预算费用包含一码到底标签费用。
1.5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内。
1.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代理商授权: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2.1.4业绩经验: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以订单签订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
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
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甲方(合同甲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
c.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同类产品销售类项目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d.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e.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招标人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采购项目。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8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3)自公告发出前3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4)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0月18:30至2023年10月23日17:30】(北京,下同)。
1.1 项目概况
对照总部2022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内蒙古铁塔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提升应对各类灾害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需要购置和配备一批应急通信保障物资。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安装地点 |
1 |
包3(应急油机) |
应急油机15kw |
台 |
13 |
区公司及需求盟市分公司 |
应急油机10kw |
台 |
32 |
1.3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1.4 预算金额:总预算65万元(含税),税率13%。预算费用包含一码到底标签费用。
1.5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内。
1.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
1 |
包3(应急油机) |
应急油机15kw |
台 |
13 |
18000 |
234000 |
应急油机10kw |
台 |
32 |
13000 |
4160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代理商授权: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2.1.4业绩经验: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以订单签订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
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
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甲方(合同甲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
c.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同类产品销售类项目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d.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e.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招标人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采购项目。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8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3)自公告发出前3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14)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0月18:30至2023年10月23日17:30】(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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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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