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防落网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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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防落网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防落网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谈判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防落网谈判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所需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及税金(税率13%)等所需的一切材料和配件。
2.2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日起 。
2.3 交货地点: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 。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若为制造商,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近3年(2020年10月
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
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若发票为多张,需至少提供每批次的首尾页)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0月
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 。
3.3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6 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包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为1个标包的成交供应商。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防落网谈判采购 |
项目编号 |
注册后查看 |
招采方式 |
谈判采购 |
招采类型 |
货物-材料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 |
2023-10-16 08: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 |
2023-10-19 08:00:00 |
开标 |
2023-10-20 10:00:00 |
开标地点 |
招标采购人办公地点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防落网谈判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所需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及税金(税率13%)等所需的一切材料和配件。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限价(元) |
1 |
防落网 |
2m/节高1.77m |
m |
1220 |
200 |
244000 |
2 |
防落网 |
2m/节高1.5m |
m |
900 |
210 |
189000 |
合计 |
433000 |
2.3 交货地点: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二分部 。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若为制造商,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近3年(2020年10月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0月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 。
3.3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6 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包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为1个标包的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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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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